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36:46 498 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尽管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原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虽然现今主流观点及立法规则均是不支持原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是随着人们对精神健康权的认识逐步深化,对人格尊严的逐步重视,要求法律保护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精神健康权的呼声也逐渐高涨。在此,笔者希望通过再次探讨能够引起立法者在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对充分保护受犯罪行为侵害的精神健康权问题的重视。当前,我国关于人身伤害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重申了对精神损害应予赔偿的原则。该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有人认为,在法律适用方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独立的民事诉讼只有程序的不同,不应存在实体差别。因此,法律上应当承认原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它所体现的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功能和对被害人心理上一定程度的抚慰,与民法作为私法,对被害人人格利益的保护,通过经济赔偿得到抚慰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最高法院2001年3月颁布的《精神赔偿解释》主要是为了解决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如何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对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问题,最高法院2000年12月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已经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精神赔偿解释》没有对此再作出规定。

也有人认为,犯罪人已受到刑罚惩罚,并且精神上已然遭受到刑罚所造成的痛苦,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笔者认为,如果刑罚的功能效果或者说其关注的主要利益能够完全的或实质的涵盖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否定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完全正当的。通说认为刑罚的目的和功能在于预防犯罪,惩治犯罪,而抚慰受害人虽是目的之一,但并非最主要的目的。因为刑法作为公法,它所调整的国家公的利益与犯罪人私的利益之间的冲突,而非犯罪人与受害人之间私的利益的冲突。犯罪人一旦实施犯罪行为,便视为给整个国家社会带来危害,即便他已经补偿了受害人或受到受害人的宽宥,也不能免除刑法的处罚,反过来即便受害人认为对犯罪人的刑罚不能带给他任何抚慰,刑法也不会再给受害人其他形式的补偿,可见受害人并不是刑法关系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探析
    一、精神损害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所谓精神损害,理论上有广、狭义之说。广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精神痛苦主要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生理、心理上的痛苦,导致自然人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使人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的损失是指自然人的人身利益遭受侵害,如名誉权、肖像权受到侵害等。狭义说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广义说中的前一部分??精神痛苦,精神痛苦是精神损害的本质特征。比较上述两种学说,其区别之处关键在于一点,即精神损害是否应当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失?更确切地说,精神利益的损失是否一定构成精神损害?搞清这一问题,广、狭义说的第二大区别:法人是否可以成为精神损害的主体这一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广义说主张法人也可以遭受精神损害的主要论据就是法人也有精神利益的损失,而狭义说否认法人可以作为精神损害的主体的主要原因也即法人的精神利益损失不构成精神损害。笔者不主
    2023-02-09
    33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抚慰
    人身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标准如下: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残或致死的,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以此类推,伤残一级或死亡的,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
    2023-07-07
    304人看过
  • 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主要有: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三、在交通事故中,应怎样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呢?在交通事故中,提出精神
    2023-06-26
    9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额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
    2023-02-04
    434人看过
  • 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随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相对其他侵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上许多人对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还不甚了解,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权,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此陷入了这样的误区:在支付了较高的诉讼费后,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增加了过重的心理负担。2、盲目要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法院对部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率不断提高,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司法实践中要求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确实得到了支持,如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A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A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其中精神抚慰金70万元。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陷入“提的越多赔偿越多”的误区。但司法实践中法
    2023-02-04
    239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一)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朗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二)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一)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
    2023-02-04
    270人看过
  • 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人身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是仅自然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3.是受到侵害的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程度。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财产损失赔偿内容: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6.误工减少的收入,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
    2023-04-30
    49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基础
    在古代法律中,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古代法关于人格权保护的种种法律措施,却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产生的基础。在古代成文法的早期,经常可以看到对侮辱、詈骂他人者予以刑事制裁的规定,有的刑罚制裁还相当严厉。在那个时期,当然还没有人格权这样的法律概念,但这些刑罚制度却体现了对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保护。罗马法早期的《十二铜表法》在第八表“私犯”中的第l条就明文规定:“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同时,还规定了对其他人格权侵害的复仇制度和赔偿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对于流内殴议贵者、殴詈内外亲戚、殴詈父母祖父母、殴詈舅姑、殴詈杀伤夫、奴婢詈旧主等等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均规定予以刑罚制裁。这些制度,都属于刑法的范畴,还不能认为它们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萌芽,而只能认其为这一制度的前身。但是,这种刑罚制裁的规定,却对精神损害赔偿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3-06-05
    447人看过
  • 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
    一、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由于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民法理论的影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一定的缺陷。1、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立法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限于受侵害的公民、法人。但死亡公民人格权受到侵害,其亲属能否主张权利;法人撤消、分立、合并后,其人格权受到侵害,其权利义务继承者能否提起诉讼,法律未予规定。而且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仅限于姓名权(法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少数几项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其他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受害人不得请求精神赔偿。我国社会生活实际却是侵权行为及现象非常繁杂,除上述几项基本权利外,还有大量的诸如侵害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致人精神损害的情况。侵害死亡公民的人格权、侵害变更后法人的人格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同样是侵权行为,法律对有的行为给予制裁,对有的行为不予制裁是不符合实事求是原则的,也不能全面保护公民、法人的
    2021-11-29
    439人看过
  •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和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可以提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一般人格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其他人格利益。2、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
    2023-06-08
    448人看过
  • 婚外恋损害赔偿的程序要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婚外恋损害赔偿的程序要件1.提出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规定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情况下,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情况下,若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其可在离婚后的1年内就该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情况下,一审时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从第30条的规定可知,对于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法律给予了在离婚后1年内就损害赔偿单独起诉的权利,但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无过错方,若想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的话,则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即离婚诉讼的一审期间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二审期间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
    2023-02-17
    35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部结构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的客体是人身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当然也包括身份权)。而自然人的人格权以其存在方式为标准,可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前者依托于自然人的物质实体,是自然人对于其物质性人格要素的不转让性支配权,如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后者以观念的形态存在,是自然人对于其精神性人格要素的不转让性支配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的客体内部存在上述两种分类,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本身的内部结构也必然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二是对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物质性人格权受到侵害时,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痛苦,前者依财产损害赔偿制度救济,而后者则依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救济;精神性人格权受到侵害时,一般也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痛苦,如果造成了,其救济方式同物质性人格权受侵害时一致,
    2023-06-08
    486人看过
  • 2020年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明确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去确定。而针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多地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等情况制定了相应计算规定。总的来看,在我国精神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但各地关于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多种法定因素斟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认定中,很大一部分补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
    2023-07-01
    406人看过
  • 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二、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标准有: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
    2023-03-0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损害精神损害的侵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哪些情形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2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神损害赔偿: 一、人格权受到侵犯。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独立的法律人格,必须享有与其主体人格分离的权利。 二、身份权受到侵犯。确认特定身份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财产权受到侵害。 四、侵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犯死者隐私和尸体。 五、婚姻关系受到侵害。
    •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损害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第四,因侵权
    • 精神赔偿金是否构成精神损害犯罪,精神损害赔偿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犯罪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
    •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但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必要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影响精神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