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在涉及离婚或分家析产、以房养老、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又需保障居住权益等情形下,均可自愿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
3.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律师补充:
居民权的法律特征有:
(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几种
400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447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279人看过
-
居住权设立方式有哪些
437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呢?
423人看过
-
居住权的设立有哪几种方式
361人看过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6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怎么设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1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什么时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