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行业范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起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7项活动是什么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7项活动具体如下: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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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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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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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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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7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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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生产、销售其他货物和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和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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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7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