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哪些土地需由国务院批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36:09 124 人看过

一、征收哪些土地需由国务院批准

1、征收以下土地需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需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如下:

1、根据规定,上报有批准权的部门;

2、批准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事项;

3、如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方案,则举行听证会;

4、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5、发放补偿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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