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1日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一些地方陆续成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福建、贵州、江西等省的一些市民已经领取了首批不动产登记证。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涉及个人住房“使用期限”“信息联网”和“证房产税”等问题,受到市民关注。
1.土地“使用期限”如何续期?
根据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要求填写“使用期限”。一些业主担心,新证书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进行统一登记,使得房屋产权和土地一样,只是拥有70年的“使用期限”,没有所有权,在使用期满后,面临着“业主变房客”的尴尬。
针对社会的疑虑和担心,国土部表示,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
2.个人房产信息会不会遭泄露?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联网登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此,一些房屋所有人担心自己的房产信息泄露。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由住建、国土、海洋、林业等部门通过数据交接口和数据操纵的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是个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后者是由各地住建部门主导建设,然后接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
例如湖北最早颁发不动产证的荆州市就是利用现有的土地、房产基础数据,在不改变房产交易登记系统的前提下,利用视图将所需要的数据推送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去,实现三个信息系统并联运行。
针对一些业主担心,别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查询自己的信息,比如拥有多少套房、位置及分布等情况。权威人士认为,信息联网并不意味着个人住房信息对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公开,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财产公开制度有显著差别,不动产登记制度宗旨强调的恰恰不是公开而是保护。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房产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只对管理部门和住房产权所有人公开。即便是住房产权所有者想要查询住房信息,也需要拿着本人相关证明到产权中心查询。相关部门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证件。
3.房地产征税何时启动?
作为不动产登记的衍生话题之一,何时征收房地产税引发社会关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政认为,不动产登记是征收房地产税必要的技术条件。“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摸清家底、保护公有和私有财产、保护产权之间合法交易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多地是想解决全国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解决城市房屋登记的问题,或者开展房产税的问题。”
李*政也认为,技术条件并非征收房地产税的首要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征税有理有据。房地产税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如何征收、征收标准等问题都得先从法律层面予以确定,这才是房地产征税的前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关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等决定等也表明,开征房地产税已提上日程。知名财政学专家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一旦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分化局势初现,后面的改革安排会按原有逻辑展开。”
-
土地登记相关问题解答有哪些
430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去哪登记,不动产登记流程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129人看过
-
网站版权登记相关问题
49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程序的确定:相关问题及最新进展
43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的相关问答
178人看过
-
结婚在哪登记的相关问题分析
68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
关于集体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关于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0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是土地权属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建完的材料证明,房地产调查或者是测绘报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
-
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继承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关于不动产登记关于继承房产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2016年1月1日公布并实施。
-
我想咨询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11、(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
-
安徽不动产登记哪些时候开始?相关内容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6不动产登记从房产部门划入国土部门后,存在不动产登记的资料移交工作,移交不到位将影响过户。诸如,合肥龙岗开发区在2009年从肥东划到瑶海区之后,很多房产信息档案因为缺少土地证等手续,未能移交,导致不少住户有房产证却无法过户卖房。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要及时移交到位。电子登记资料和纸质登记资料原件必须一并完整安全同步移交。暂时无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