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缴是不是行政处罚
追缴是不是行政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都有追缴。如果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后进行追缴处罚的,则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责令改正是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责令改正并非本法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
《行政处罚法》还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
强制戒毒并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它既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刑事处罚。
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
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它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康复治疗。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n(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n(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n(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n(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n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n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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