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9 17:32:43 492 人看过

一、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责任有哪些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

1、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

2、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债权人转让什么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务人和债权人区别有哪些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如下区别:

1、二者定义不同:

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务人是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二者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同: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则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如果因债权人或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未履行的,可免除自身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n(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n  (二)利息;\n(三)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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