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4:22:09 52 人看过

超过合同约定好的时间,还没有完成合同里面要求的义务,就算是逾期不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e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一、合同逾期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可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1)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1)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地的界定有哪些规定?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规则(一)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
    2023-07-06
    234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未满能起诉吗,合同履行的期限怎么确定
    一、合同履行期未满能起诉吗合同履行期限未届满,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合同履行的期限怎么确定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
    2023-04-18
    83人看过
  • 不定期租赁合同如何履行
    不定期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点:1.租赁房屋需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等;2.房东应该预留租客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联系方式,大致了解租客的生活习惯、工作收入情况等,避免邻居投诉,收不到租金等;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4.明确房屋押金的退还问题,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还;5.明确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付款方式;6.明确住房修缮责任、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的责任承担;7.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续期、终止的约定;8.约定违约责任。一、菜市场收押金没签合同怎么退押金一般菜市场租赁摊位收取押金,如果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想要退还押金,则可以通过跟房东进行索要来退款相关押金,以下是关于退押金的相关解释: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
    2023-03-11
    340人看过
  • 合同期限无法确定怎么履行
    一、合同期限无法确定怎么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二、不按约定期限履行怎么处理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
    2023-05-03
    241人看过
  • 约定租赁期限合同怎么履行
    在实践中,对于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不明确,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也就是当事人特意不约定租赁期限的合同;另一种是当事人有意订立定期租赁合同,但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对租赁的期限约定的不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当事人有意订立的是定期租赁合同,但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租赁的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够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一、没签合同的租金怎么算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算。1、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
    2023-03-11
    103人看过
  • 如何界定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一、案例简介7月6日,游客和当地出境社签订了赴日本旅游的合同,合同约定的行程是北海道进,东京出,出团时间为8月20日。8月6日,旅行社以搞错行程为由,将线路调整为东京进,北海道出,并减少3个购物点。游客以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到东京购物,线路调整后不变购物为由,坚持要旅行社按照原线路履行合同义务。旅行社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按照旅行社提供的新线路旅游,旅行社给予补偿;第二,如果游客不愿参加,就解除旅游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游客接受第二个方案,但对于赔偿数额表示异议,要求按照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则来处理。双方僵持不下。二、有关拒绝履行的法律规定1、《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2、《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2023-06-09
    95人看过
  • 合同履行约定不明按照什么履行
    (一)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二)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一、内容约定不明的合同履行原则(一)当事人协议补充
    2023-02-08
    321人看过
  •  履行合同与违约之间如何界定?
    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在两年内未履行合同义务,两年后仍未履行的不构成违约;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未生效,同样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双方在两年内未履行合同义务,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的规定,如果双方在两年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在两年之后仍未履行的,就不构成违约。而如果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未生效,则同样不构成违约。合同签订生效,两年后未履行的,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未履行是否算违约?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就可能构成违约。但是,对于合同未履行是否算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023-08-24
    72人看过
  • 拒绝履行执行怎样界定
    对拒绝履行的认定,拒不履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
    2023-03-05
    122人看过
  • 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拒绝履行是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是因为自己的主观原因而不履行,属于违约。合同的履行不能是因为客观原因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的履行不能怎么认定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
    2023-06-18
    389人看过
  • 第三人在履行合同时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第三人是合同的履约方却不履约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什么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保留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5、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二、合同债权质押的含义
    2023-06-25
    153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明的合同什么时候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借款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出借款日不明确,出借主人主张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实的,从主张提出之日计算。还款日期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还款,债务人在合理期限不履行的,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店转让合同怎么写转让方与房屋所有人即房东签订店铺铺租赁合同,取得店铺使用权,现在转让方要将店铺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请转让行为是否有效,需取决于店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店铺租赁合同如果明确可以转让或者房东书面同意转让,则转让行为有效。若租赁合同有限制性约定或房东不同意转让,那么转让行为将无效。因此,受让方首先应确定,店铺是否可以转让。另外
    2023-03-27
    101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到了,但未履行,怎么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并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实际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合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可以解除不能履行的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继续履行可以履行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部分履行不能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怎么办一、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怎么办1、订车合同到期没有交车卖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汽车签订合同后,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车的,销售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购车者可要求销售者交纳违约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2023-07-08
    434人看过
  • 供应商逾期不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违约责任的法定条款,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欠。(3)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
    2023-03-22
    21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履行地的界定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6
      一、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
    • 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叫强制履行、实际履行,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守约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方式。比如通过判决或裁决要求债务人交付货物、完成工作成果,或支付价款、报酬等。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
    • 合同履行地如何界定的规定是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
    • 如何界定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认定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不能履行的认定标准: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失去履行能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合同履行期间应该怎样约定合同履行期限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