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8.单位用工;
9.个人家人用工;
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三、无过错责任具有哪些特点
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
2.无过错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并列的责任形式,无过错责任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有;
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
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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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1根据《民法典》的法律规定,适用过错推定的规则原则的情形包括国家赔偿、物件致人损害等情况。具体包括: 1、国家赔偿责任; 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4、物件致害责任; 5、医疗事故责任; 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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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有效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无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优点: 1、只要属于赔偿范围,就可以获得赔偿,方便救济; 2、救济范围广,更多的医疗行为受害者从中受益; 3、解决医务人员疲于诉讼,受害者得不到合理司法救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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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的适用情况有什么不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31第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的、惩罚等性质。第二,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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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1、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2、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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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包括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6无过错原则适用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