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01:57 289 人看过

离婚经济补偿适用如下法定条件:

1、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即为夫妻双方书面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应当归属于双方各自所有;

2、行使时间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3、适用的情形,离婚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过错情况。

一、分居后女方的工资可以作为婚内财产分割吗

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二,在日常社会当中,虽然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呢?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有什么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有:

1、因夫妻约定终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同意终止共同财产制,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导致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协议或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约定外,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继承死者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除,夫妻共同财产清算和财产分割开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
    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情形一般情形有: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及少付工资情况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有例外情形。而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同时可能涉及的主要是过失性辞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我认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的,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劳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的补偿,与违约金的本质区别;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违约金的支付一般从双方约定。但由于约定的违约金具有预定的赔偿性质,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经济补偿金则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案件。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
    2023-06-10
    106人看过
  • 离婚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离婚经济补偿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离婚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如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二、离婚经济补偿不给怎么办离婚经济补偿不给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处理方式有所差异:1.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对方有支付补偿费的义务,而对方拒绝或拖延支付的,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补偿费,待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对方具有支付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如果是诉讼离婚,生效法律文书,无论是民事调解书还是民事判决书中载明
    2023-04-10
    6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夫妻离婚
    经济适用房
    一、经济适用房夫妻离婚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
    2023-02-22
    486人看过
  • 我的条件能买经济适用房吗?
    从2011年起,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放宽了。青岛市的限价房申购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其他参考经适房的申购条件: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二十二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二)
    2023-02-19
    330人看过
  •  离婚后,经济补偿是否适用于婚内家庭冷暴力?
    根据我国离婚补偿法律规定,若双方当事人不符合承担较多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责任的条件,离婚时无经济补偿。这意味着,若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无法承担这些责任,则离婚后无经济补偿。因此,在离婚前,双方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免在离婚后陷入经济困境。婚姻关系出现冷暴力,离婚时无经济补偿。根据离婚补偿的法律规定,若一方当事人承担较多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责任,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需给予补偿。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不需要因为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而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离婚补偿与冷暴力婚姻离婚补偿与冷暴力婚姻是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离婚补偿是指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所达成的一种协议。而冷暴力婚姻则是指在婚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性格不合、缺乏沟通等),夫妻双方采取一种消极、冷淡的态度,不进行任何实际操作,而是通过
    2023-11-22
    2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适用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几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超过144个月,按照规定,如果员工的月度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
    2023-02-23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离职后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者主动离职,办理离职手续之后,不可以再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15〕9号七、劳动者辞职时未说明原因或理由,之后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为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经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主张能否支持?答:用
    •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1,首先廉租房没固定使用期限,各申请廉租房都标准达标准入住。一旦申请者某个标准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2,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3,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
    • 什么条件离婚要赔偿经济补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6
      《》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曲财产归各岛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聩另一古I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设立离婚补偿制度,可以使婚姻关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与财产上得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补偿与保护功能。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
    •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分割补偿问题,如何分割离婚中经济适用房产权纠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9
      经济适用房的分割补偿问题: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
    • 离婚可要求经济补偿的,一方要求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即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该规定是承认家务劳动尤其是妇女的家务劳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体现。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和情理上讲,夫妻一方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现象是正常的。但是依据民法公平对等的原则的要求,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