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适用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8:01:57 289 人看过

离婚经济补偿适用如下法定条件:

1、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即为夫妻双方书面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应当归属于双方各自所有;

2、行使时间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3、适用的情形,离婚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过错情况。

一、分居后女方的工资可以作为婚内财产分割吗

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二,在日常社会当中,虽然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呢?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有什么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有:

1、因夫妻约定终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同意终止共同财产制,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导致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协议或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约定外,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继承死者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除,夫妻共同财产清算和财产分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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