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原有权益并不勾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42:35 191 人看过

员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在工作期间本应享有而单位却未兑现的权益是否随着合同的解除而一笔勾销呢?近日,赖女士依法讨回了自己的权益。

仲裁委支持

40岁的赖女士于1985年10月到南宁市某印刷厂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至2004年4月。2003年12月,她因单位效益不好而向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同年12月18日,单位同意其申请,并决定2003年12月20日提前与赖某解除劳动合同,对其不作任何经济赔偿。赖某于第二天签收了该决定书。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画上了句号,但接下来,赖女士到该厂想争取单位未兑现的一些权益却遭到拒绝。万般无奈下,赖某于今年2月19日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厂方补发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的工资累计1571.4元,并退回1997年的集资款1800元;补缴2003年10月至12月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及2003年7月至12月的医疗保险费;支付拖欠2001年住院医疗费2124.7元;赔偿失业救济金总和的两倍共计12960元;赔偿经济补偿金4296元及额外的50%经济补偿金2148元;支付按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该享受的医疗住院费和档案托管费等一切待遇;支付拖欠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支持赖某的部分请求的裁决。

厂方不服

对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南宁市某印刷厂不服,于今年5月向城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厂认为,赖某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赖某提出的各种仲裁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向法院提交了有关赖某给厂方的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告、厂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等证据。

如愿以偿

法院认为,南宁市某印刷厂是集体企业,赖某于1985年10月到该厂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1995年12月至1998年11月、1999年5月至2004年4月。去年底,赖某向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得到认可,但合同的解除并不意味着员工应有的权益被剥夺。

近日,城北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条文作出判决。南宁市某印刷厂支付赖某工资(2003年9月至12月)、失业救济金、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约1.3万元,并补缴了赖某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赖某终于讨回了自己应有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的话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
    2024-01-10
    439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赔偿吗?
    虽然劳动者可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法律规定的六种情形,但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内,劳动者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请求经济补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一、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吗不可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法律规定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向社保征缴部门反映;2、存在加班事实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3、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未缴纳社保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这种情况不能
    2023-03-11
    16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原件可以解除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19
    26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的不同
    案例;北汽集团出租汽车公司在1995年招用了一女出租司机姜某,当时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和同期的承包合同。结果在合同刚签订一个月,姜某在一次出车时因为遇见醉酒乘客,因受惊害怕而导致精神失常。于是公司与姜某的父亲关于车辆的承包合同签订了一个书面的解除协议,此协议中对劳动合同没有提及。在2003年7月,姜某又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补发1995年至2003的基本工资,补缴1995年至今的社会保险。该案先是由当事人去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她下了个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她就找到了我。接受代理:由于时间间隔比较长,姜女士找到我时,她手边只有一份解除承包合同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都没有。我在了解事实之后,认为承包合同的解除,并不能够代表劳动合同也已经解除。因此我感觉这个案件还是有胜诉可能的,所以接受了委托,将此案诉讼到了西城区人民法院。代理过程:在代理过
    2023-06-09
    175人看过
  • 主动违约并可以解除合同吗
    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一、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超期怎么赔偿租赁合同超期,守约方根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
    2023-03-15
    10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人员的权益有哪些?
    是离职的意思。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辞职后要签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非在职人员。显然,外来人员即便在原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但若在上海开办诊所,则将因不能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不具有在上海行医的资格,也就有可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这样的规定不仅起不到打击非法行医的作用,而且限制了执业医师的正常流动,应予修正。另外,对于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因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医疗活动而造成严重后果,对行为人是否按非法行医罪进行处理?对此,有人认为应以医疗事故罪处理,因为行为人具有行医资格,符合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要求;有的人则认为应以非法行医罪
    2023-07-18
    477人看过
  •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了解你的权益!
    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受伤,依法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针对这部分职工,因其劳动能力或多或少受到了损害,为保护其弱势地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解除与工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工伤职工有过错,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除”不仅适用于工伤职工,受到特殊保护的“三期”女职工也适用。而且这种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12-05
    408人看过
  • 原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与新公司签合同吗?
    一、原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与新公司签合同吗?不能。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能够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能够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能够是一个月的工资。实际中,员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后,还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根据以下规定:1、跟公司协商;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最后,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
    2023-06-16
    140人看过
  • 不当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将一些常规培训的费用也作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赔偿的内容,或者随意约定大额的违约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有附加条件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一、签了三方后离职怎么处理签了三方后离职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否则的话就是属于过错方面,需要支付违约金。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
    2023-06-28
    1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书有涂改,是否会影响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可见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 劳动合同涂改有效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本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
    2023-08-30
    4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享受的法定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完成任务且劳动合同终止前未提出解除、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决定提前解散、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当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届满,或者任务完成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
    2023-11-11
    1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辞职的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离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到期离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员工自动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拒绝员工辞职的理由(一)辞退员工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劳动教养的。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23-07-13
    234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没有补偿
    如果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但有下列凭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能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一、在具体的证据审核认定上,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第二条所规定的凭证进行判断,即:(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雇佣关系怎么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
    2023-03-12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2023-08-04
    144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勾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勾选的答复如下: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上,选择主动解除合同就可以
    • 如何撤销单方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4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如果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时生效;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数据电文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公司并购后原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05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合同是不会被解除的。公司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应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 劳动合同被解除后,原单位有权利解除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解释合同终止的原因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解释合同终止的原因,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