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7:13:26 347 人看过

一、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是怎样的

(一)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依赖赔付比例100%

(二)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依赖赔付比例80%

(三)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依赖赔付比例50%

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1、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

2、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必要时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害因素所占损伤参与度的百分比

3、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为0,必要时说明损害因素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二、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1、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修饰

修饰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以上4项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

5、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6、床椅移动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7、行走

行走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8、小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9、大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坐)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遭受人身损害的护理费计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2023-02-28
    208人看过
  • 营养费是否影响人身损害程度的判定
    在侵权行为导致人员伤害的情况下,当事人有责任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及住院期间餐饮补贴等为治疗和恢复所必须的合理费用,同时也需承担因为工作被耽误而产生的收入损失。当受害者构成伤残状况时,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向其赔付辅助器械的购买费用及其相关护理费用,如提供轮椅服务等;对于死亡情况来说,还须赔偿丧事处理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至于营养费用的具体给付数额,根据审判经验,通常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营养需求状况予以酌情确定。建议参考这一数额在500到5000人民币之间。因此,在个体人身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况下,我们有权利要求侵权方赔偿由此产生的营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2024-07-27
    292人看过
  • 营养费是不是可以增加人身损害的程度
    一、营养费是不是可以增加人身损害的程度需要给付营养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因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营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否需要给付营养费需要给付营养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
    2024-02-06
    419人看过
  • 双下肢截瘫后护理依赖程度如何确定?
    双下肢截瘫后护理依赖程度如何确定?刘向明在工作中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双下肢截瘫。医疗期满后,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是:截瘫肌力2级。问: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如何评残?如何确定护理依赖程度?答:刘向明截瘫肌力2级,根据评残标准应评定伤残等级2级,对其护理依赖程度要对生活自理的五项条件逐一测试。测试结果是:双上肢无功能障碍,可以自己进食;翻身自己不能;大、小便不能自理;穿衣、洗漱自己不能完成;自我移动不可以。这说明五项条件中有四项不能自理,因此,对刘向明应确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总则3?1?4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五项:(a)进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
    2023-04-26
    266人看过
  • 癫痫病如何分级,护理依赖的程度如何分级
    一、癫痫病如何分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的规定,癫痫病分为:(1)轻度需系统服药治疗方能控制的各类癫痫发作者。(2)中度各种类型的癫痫发作,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伴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1次或1次以下,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下。(3)重度各种类型的癫痫发作,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伴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1次以上,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上者。怎样判定继发于工伤或职业病的癫痫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附录A的规定,判定继发于工伤或职业病的癫痫,要有工伤或职业病的确切病史,有医师或其他目击者叙述或证明有癫痫的临床表现,脑电图显示异常,方可诊断。二、护理依赖的程度如何分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2023-04-29
    1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代理词的格式内容是怎样
    一、人身损害代理词的格式内容是怎样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二)序言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三)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
    2023-06-08
    2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者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说明: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计算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2)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对于未成年人,仅仅1个人护理是不够的,建议未成年人的护理人数可参照年龄、伤情等从宽确定。(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注意:如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未届满时,受害人已经死亡,赔偿义务人已经支付的护理费不应退还。如果超过判决确定的期限或最长护理期限20年后受害人仍然生存且仍需要护理,受害人有权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
    2023-06-08
    364人看过
  • 2023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1、人身损害鉴定标准的划分依据是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一般由鉴定机构考量这些因素进行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2、法律依据: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判断依据为: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二、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
    2023-07-30
    115人看过
  • 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几级
    人身损害致残程度分为十级,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
    2023-02-04
    429人看过
  • 人身损害护理期限的评估方法
    我国公民拥有许多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与人格权。人身损害是一种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受害者接受治疗后到恢复生活自理的这段时间,就是护理期限。一般护理结束时间是持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以受害人能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如果导致受害人残疾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的,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如年龄、身体状况等再确定护理期限,但最高期限是20年。病人护理费及护理期限是如何确定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依赖程度”属专门性问题,可以在伤残鉴定的同时,就护
    2023-07-01
    2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案件的分类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法院,或者对
    2023-08-04
    256人看过
  •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鉴定依据一样吗
    工伤和人身损害鉴定的依据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人身伤害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3术语和定义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
    2023-06-24
    118人看过
  • 四级工伤有没有终身护理依赖
    一、四级工伤有没有终身护理依赖1、四级工伤没有终身护理依赖。伤残等级分一至十级;护理依赖分一至三级;一般伤残等级一至四级才终身有护理依赖。五至十级伤残一般没有护理依赖;也就是说达不到护理依赖三级的程度。根据规定,四级工伤的定级原则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没有护理依赖是不存在法定生活自理障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
    2023-08-09
    93人看过
  • 怎样赔偿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
    一、怎样赔偿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一)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三)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
    2023-05-0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进行工伤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3
      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是由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的,也就是说在天津市单位参保地那个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不过,工伤六级的鉴定标准,工伤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是无生活自理障碍,是不符合护理条件的。只有一至三级工伤职工完全符合条件,四级工伤职工都只有部分人员符合条件。五至十级的不符合护理条件的。符合护理条件的,在鉴定伤残等级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一并作出了。现在单
    • 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估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21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的情况。根据评残准则分级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个体需要依赖他人护理的范围包括以下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以及洗漱、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个体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个体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个体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
    • 怎样办理人身损害程度鉴定的手续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4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
    • 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护理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9
      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 护理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受伤致残后一定程度上生活依赖护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 工伤事故的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1.5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e)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