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长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之一,所以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员工泄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一般来讲,企业会和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便负有保密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会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员工如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2、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构成犯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员工如果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要注意的是,员工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后果: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董事长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是什么
169人看过
-
公司顾问注册是否受到竞业限制的限制?
248人看过
-
企业离职时期间是否受到竞业限制
162人看过
-
法定最长竞业限制
126人看过
-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74人看过
-
是否有最高年龄限制在董事长身上?
176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竞业限制限定限制执行期限过长是否有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3《》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竞业限制期
-
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4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的。竞业限制争议一般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是一项劳动争议。如果是关于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在劳动争议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内。
-
电竞行业是否存在竞业限制?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7电竞有竞业协议,电竞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 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
-
接受保密协议是否就是竞业限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
-
竞业限制是否限制职工离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不是的,您的理解有误!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