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存的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怎么维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8:10:20 64 人看过

虽然我国现阶段未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当前司法界对这种“特殊的关系”到底是怎么定性的呢?通常做法有两种。

1、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么就应当履行该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求工资、加班工资就可以依据劳务协议处理,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合同)等请求则不予支持。

2、如果事先未签订劳务合同,通常将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一个劳动关系以外的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这种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发生工伤事故时,避免了因两个用人单位互相推诿而使受伤害的劳动者不能获得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保护。

一、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规定是什么

我国立法中未明确承认劳动者可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又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这种规定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因此我国绝大部分劳动法专家都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之前,我国不适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也不要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在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禁止劳动者与其他公司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违反这种约定,用人单位则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引起损失的,还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因此,劳动者在已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应慎重,既要不违反已签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要考虑到后者对前者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也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殊岗位对于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是对公司中处于特殊岗位的人员行为进行限定,因为作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等人员,所接触的大部分为公司里涉及经营战略、专利信息、商业秘密等机密性事务,往往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甚至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这种劳动者的约束必然会相应增加。然而这种竞业限制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事先约定,约定的内容包括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有些岗位还需要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竞业限制做约定。

这在《劳动合同法》里面也有体现,即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本条是规定对劳动者离岗后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岗位性质及重要性在此期限内协商确定。这种规定是对企业权益的一种保护,因为处于这些特殊岗位的劳动者离岗之后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重操旧业,或者加盟原用人单位的竞争企业,或者自立门户成为原用人单位新的竞争对手,这将给用人单位带来难以预计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法着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合理性
    一、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义务。第三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劳动法也规定了企业的权利。例如: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
    2023-02-28
    491人看过
  • 杨景宇:劳动合同法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7月23日下午15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解读劳动合同法。[杨景宇]: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大步骤。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普遍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2023-06-05
    94人看过
  • 法律保护下的劳动者权益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者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是什么一、劳动者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是什么1、劳动者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是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该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因此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劳动者获得权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
    2023-07-05
    82人看过
  • 外包双重劳动关系的益处
    (一)降低企业成本:通过与实施劳动关系外包服务,企业可精简“社保专员”、“薪资专员”、“招聘专员”等职务,而将这些职务的工作交给第三方机构处理,不但更加专业,且与原来的人工、办公费用等相比,大大降低成本。(二)规避用人风险:随着我国劳动法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企业在员工关系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第三方机构拥有实战经验的专家,专门为客户解答劳动纠纷的难题,且在管理之初就开始完善企业人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三)简化流程,提高员工满意度: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劳动关系外包属一站式服务,员工和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单点联系,有任何问题集中解决,既简化了员工管理的流程,也提高了员工对人力资源部门服务的满意度。(四)规避劳动争议。外包双重劳动关系就是员工和一个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但是实际上的工作地点却不是签订了合同的公司,而是另一个公司,当然这个公司和员工所在的公司是签了
    2023-06-20
    424人看过
  • 应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有效方法
    劳动者除了和本单位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不给予改正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严格遵守各单位已建立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采用劳动申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来避免产生双重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可通过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制定来更加具体化,对法定解除条件做出详细的规划。员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辞退吗1、员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可以辞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
    2023-07-01
    440人看过
  • 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评价如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存在双重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劳动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并不能仅仅以双重劳动关系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再次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因此,法律允许双重劳动关系存在,只是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影响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的,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已。既然允许双重劳动关系存在,那么和劳动关系对应的社会保险关系是否也可以双重呢?也就是说,劳动者能否同时参加两份社会保险,享受两份社会保险待遇?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
    2023-02-16
    392人看过
  • 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争议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1、劳动者享有的主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的权利,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第二,劳动报酬的内容: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应当确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劳动报酬”,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1、工会或者第三人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达成解决协议后不履行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不足额支付或者拖欠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
    2023-05-07
    142人看过
  •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十大误区
    劳动者维权十大误区一:无论法院受理的范围如何,王某均称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导致法定年龄无法办理退休,于是他起诉法院,要求公司补足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最终,法院以该请求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为由驳回了起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误解二:张某无视法定时效,于2008年5月至2011年6月在一家物资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张某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双倍工资差价。最后,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张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期限,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张某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能要求支付2008年6月至2009
    2023-05-07
    53人看过
  • 劳动者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并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在中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待遇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合法权利:参加和组织工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合理建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不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的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的监督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已成为国家的主人,国家立法高度重视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从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后来的许多行政法规、劳动规章和政策,都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正是这些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重点的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积极性,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
    2023-05-07
    182人看过
  • 劳动者劳动法权益维权问答
    签不签劳动合同有多重要?专家用实例解答《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对它们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劳动合同、最低、加班费、试用期问题,你又明白几个?为了让网友更清晰地了解如何维权,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多年的史边疆科长向网友详细解析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史科长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让劳动者有了更多选择权。为了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史边疆还给网友讲一个实例。2009年10月12日,王某通过招聘进入杭州某家广告有限公司做策划,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公司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王某也没有当回事情,但是到2009年11月11日,广告公司以王某工作不招录的标准而辞退,工资
    2023-06-10
    90人看过
  •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组织和教育劳动者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一、起诉离婚写的离婚诉讼书有什么用离婚诉讼书有下列作用:1.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2.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离婚诉讼书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3.离婚诉讼书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4.当事人提交离婚诉讼书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体权利依法得到应有保护。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维权方案劳动者可通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专门为职工办实事的组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地方工会组织都设有维权部或信访部等,这些机构专门受理劳动者举报的侵权案件。职工无论是不是工
    2023-03-30
    54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的具体方法
    (一)准备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二)维权流程: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劳动者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一、劳动者维权需注意哪些时限劳动者维权需注意的时限: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
    2023-03-01
    101人看过
  • 什么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一、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3、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
    2023-02-17
    201人看过
  • 你知道有哪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有:1.协商。劳动者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争议的,劳动者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起诉也不执行的,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一、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哪些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福利权、劳动争议
    2023-06-29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有哪些,劳动者如何保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处在劣势地位,劳动者要留心保全加班证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安排表、工资条、通知的电子邮件、平时的工作记录、提交工作成果的电子邮件等等。只要平时留心点,总是能保留些证据的。在生活中很多不规范的公司靠着压榨员工利益、蒙骗消费者谋求暴利,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不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这个时候有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后,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
    • 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
    • 劳动合同法中的双层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劳动者能否有双层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办发函【1995】8号文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有关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公休假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劳动纪律等方面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没有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不能到另一用人单位兼职的即不能有双层劳动合同关系。劳动部劳部发【1995】223号文《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规
    • 劳动者的权益应该怎样维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调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 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