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08:10:23 426 人看过

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具体情形有五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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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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