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保险政策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5:10:48 177 人看过

一、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每月应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从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按一定比例划拨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三、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参保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生育、流产、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新参保单位、已参保单位新录用的人员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后,自缴费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累计缴满10个月后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费到帐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四、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流产、引产类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类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类

1、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2、放置或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3、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

4、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30元。

(四)剖宫产术中实施其它手术类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五、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如何确定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1、妊娠7个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的女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15日)计发护理假工资。

六、职工在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参保职工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高于参保职工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按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参保职工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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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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