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暂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办理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办结
四、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七、相关政策规定
1、《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2、《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4、《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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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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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相关发啦,关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如下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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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哪些的呢?大家知道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51.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2.目前,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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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申请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议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初审、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复审、公布 4、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拨付资金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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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内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135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1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