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办事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9:42:20 12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暂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办理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办结

四、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

七、相关政策规定

1、《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2、《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4、《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3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如何申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2008年起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扶助对象是: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扶助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2)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扶助的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补助96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办理特别扶助的申请手续首次提出申请的扶助对象应当在当年1月15日之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提交(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3)子女死亡证明或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经逐级审核公示确认后由县人口计生
    2023-05-10
    194人看过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1、申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应具备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6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54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县级审批(3月31日前)(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1、申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县但仍在本县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县城镇居民;(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2、城镇独生子女父
    2023-03-15
    260人看过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什么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目前,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因此,国家特地将此类家庭单独分类出来,针对这类家庭的困难作出相对应的补贴。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在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养老保障等方面政府开展相关的帮扶措施。
    2023-03-27
    357人看过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如下所示。由于农村的各项保障体制比较薄弱,只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生产和生活面临困难,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据了解,邯郸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受惠农民每人每年可领到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终生。符合条件受奖励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应符合4个条件: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父母且符合前三条的,从年满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如何办理2022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理流程是:1、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审议。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初审、公示。乡
    2023-03-22
    455人看过
  • 天津河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4、特扶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特扶扶助金。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本人申请;第二步:居街初审;第三步:报区确认;第四步:报市备案;第五步:制发扶助证;第六步:发放扶助金。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河北区街乡镇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津*办发〔2008〕132号)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2023-05-08
    255人看过
  • 天津西青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的给付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区农业户口人员;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有一个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步:村居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街镇复审,区卫计委终审并报市卫计委备案;第三步:区卫计委将受理情况进行汇总,转交财政,委托银行代理发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西青区卫计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转发《西青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第二次补充规定》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05】67号)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
    2023-05-09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
      根据相关发啦,关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如下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 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政策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一)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对象的具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1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通过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养老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目前相关的帮扶标准有所提高,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设了就医“绿色通道”。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8
      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或子女的家庭。目前,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等原因导致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因此,国家特地将此类家庭单独分类出来,针对这类家庭的困难作出相对应的补贴。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在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养老保障等方面政府开展相关的帮扶措施。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9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通过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养老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目前相关的帮扶标准有所提高,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设了就医“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