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57:14 104 人看过

一、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1、行为人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民事权利是什么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民事可予司法认知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均没有司法认知这一概念,相关的内容的规定集中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在1992年发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1992年《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规定》)。这三个司法解释基本上明确了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认知:(一)当事人承认的事实。这里的承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的认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认可基础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处分权,既然当事人已经对某项案件事实予以认可,还要当事人再去证明显属画蛇添足之举了。(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即在一定范围内众所知晓的事实。如1976年发生的唐山大地震;1998年的长江特
    2023-06-06
    400人看过
  • 滥用股东权利几种情形
    一、滥用股东权利几种情形滥用股东权利几种情形如下:1.公司股东利用股东会决议无故免除他人债务,损害公司财产权及债权人利益,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股东利用职务身份等优势地位侵吞公司财产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3.公司股东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4.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查阅账目后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5.公司股东利用多个关联主体转移资金逃避债务致使公司人格混同,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亦构成滥用股东权利。二、股东滥用权利行为怎么认定股东滥用权利行为的认定如下:1.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是指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与公司从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之间明显不成正比例的公司资本现象。既包括股东出资低于最低注册资本的情况,也包括股东出资虽然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著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雇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
    2023-04-25
    401人看过
  • 民事权利不得滥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一、民事权利的本质是什么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二、民事
    2023-04-11
    468人看过
  • 有哪些权利可以形成?
    形成权包括:一、财产法上形成权:1、债权上的形成权:包括追认权、解除权、变更权、抛弃权、免除权、撤销权等;2、物权上的形成权:包括物权的抛弃权、典权回赎权等;二、身份法上形成权:1、纯粹身份性质的形成权,包括婚约撤销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等;2、身份和财产性质兼有的形成权,包括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抛弃权、受遗赠人对受遗赠权的抛弃权、遗产分割权等;三、程序上形成权以是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确认为标准,可以将形成权分为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1、单纯形成权是指行使人将意思表示通知相对人即可产生法律关系变动效力的形成权;2、形成诉权是指法律关系的变动须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决、认可。法律将利害关系重大者定为形成诉权;四、形成权法定与意定形成权从法定和意定的角度,可以将形成权分为法定形成权和意定形成权。支配权与形成权的区别是什么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023-07-12
    20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构成肇事逃逸,哪些情形不构成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这类案件是属于相关的个人知道只记得交通违法行为,对案件的处理无异议的。事后进行相应的办理的,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算是交通逃逸案件。而酒驾的当事
    2023-08-15
    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属枉法裁判但仍为之等条件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主体为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4、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26
    30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交通肇事罪可以构成?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有以下情形的,定交通肇事罪,付刑事责任。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
    2023-08-15
    48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滥用股权
    (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一、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风险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信义义务,滥用股东权利,迫使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个人意志作出决议或决定,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2)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作出的公
    2023-03-22
    119人看过
  • 对于民法典第132条所称的滥用民事权利怎么认定
    一、对于民法典第132条所称的滥用民事权利怎么认定1、对于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所称的滥用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行使的对象、目的、时间、方式、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程度等因素作出认定。2、行为人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3、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1、构成权力滥用,必须有正当权利的存在,且属于权力行使或与权力行使有关的行为;而侵权行为事先并无正当权利的存在,不属于权力行使或与权利形式无关。2、禁止权力滥用的目的在于对民事权利的行使予以一定限制,通过对权利滥用的禁止或制裁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侵权行为制度并没有限制民事权利的目的。3、权利滥用以当事人故意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想法为要件,在行使权利时
    2023-06-19
    113人看过
  • 民事上诉可以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的实质要件,即哪些裁判可以上诉。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如何提起民事上诉民事上诉流程是: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有异议的,应该书写上诉状,然后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虽然上诉是向二审法院提起的,但是上诉状需要交给一审法院,因为一审法院需要将案件材料一起交给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
    2023-08-16
    336人看过
  • 分析股东权利的滥用情形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具体规定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但一般有以下情形:1、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格规避义务;2、股东与公司的人格高度混同;3、公司股权资本显著不足。即公司的股权资本显然低于注册资本或者公司经营规模所要求的的股权资本;4、公司成为股东个人的工具,没有实际独立经营的地位。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2023-07-01
    394人看过
  • 法院可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病例部分造假的仅仅部分无效),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复印病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检查在医院所有签字的东西都要复印,律师要严格审查,这个方面经常是律师进攻的最后绝招。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的情形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对于属于这三种情形的,也不必通过司法鉴定,法院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欲证明自己的
    2023-07-24
    1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无效婚姻
    一、哪些情形可以构成无效婚姻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3、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2023-04-14
    272人看过
  • 滥用民事权利的后果
    一、滥用民事权利的后果(一)不产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如此行使权利为法所不许,但仍得以法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行使)。(二)失权(权利失效)。义务人得主张去权利消灭的抗辩(主要适用于矛盾行为场合)。失权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有着密切的关系,民事诉讼权利滥用表现为裁判权的滥用、诉权的滥用以及诉讼过程中不当行使权利等。失权的后果是原有的诉讼权利的丧失或失效,是极为严厉的制裁手段。(三)(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承担侵权责任。(四)(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
    2023-05-06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滥用民事权利有哪些情形最新司法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3
      律师解答 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有行使权利损害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主要目的而行使权利的;以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的。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不当得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2、母亲谈朋友准备再婚,将女儿存在她那里的存折到期当
    • 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有哪些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1
      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有行使权利损害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主要目的而行使权利的;以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的。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法院认定加班事实哪些情形可以开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8
      法院一般是通过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予以确认的考勤记录可以作为认定是否存在加班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存在加班事实的,一般不予支持。劳动者无有效证据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但是通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可以证明。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如果其提供了员工的工资领取记录,相应的也就证明了存在加班的事实。
    • 从那些情形可以认定专利权侵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9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所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