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丈夫死亡时妻子要清偿债务吗
1、丈夫死亡时妻子继承了遗产的要清偿债务。丈夫死亡后,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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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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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61、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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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71、依合同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但该约定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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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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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以怎样的顺序清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2个人债务的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设立了担保的债权,其次是没有担保的设立担保的负担较重的债权,如果财产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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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一定是清偿债务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7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对于债务人债权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异议但是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