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饭店免费娱乐区受伤经营者是否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21:45 228 人看过

谢正军/图

———◆提问◆———

近日,某饭店免费儿童娱乐区正式启用。消费者余女士带6岁的女儿前去就餐,没想到女儿在免费儿童娱乐区玩耍时,不慎从滑梯上掉落下来摔伤,花了3600多元医药费。

事后,余女士找饭店要求赔偿,饭店答复称,儿童娱乐设施是免费的,而且设置有饭店不负责看管孩子的告示,孩子受伤或孩子摔伤是由于家长看管不利造成的,饭店没有责任。

余女士想问,饭店的说法是否有道理?她该如何维权?

———◆回答◆———

北京长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军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免费儿童娱乐区虽属饭店无偿提供的服务,但它是饭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辅助项目,也属饭店提供的一项服务。如果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主体即饭店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到人身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饭店能证明自己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无须担责;反之,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上述纠纷中,余女士的女儿只有6岁,余女士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理应尽到监护职责,而明知饭店提供的娱乐设施无人看管,却让孩子独自去玩耍,未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喝酒猝死同桌有责任吗,在饭店受伤饭店能免责吗
    一、喝酒猝死同桌有责任吗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承担责任;4、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在饭店受伤饭店能免责吗顾客在饭店吃饭,饭店有提供安全保障的的义务,如果是因为饭店本身安全设施不完善,饭店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警示措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饭店就应
    2023-04-19
    468人看过
  • 娱乐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娱乐经营许可证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的,应当向文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
    2023-04-15
    451人看过
  • 消费被伤经营者担责
    林女士称,今年1月28日晚10点多,他们一行6人到顺义一家饮食娱乐中心唱歌消费,因点歌问题与服务员发生口角,6人消费完正欲离开时,点歌服务员找人将她砍伤,随后林女士被送去抢救,诊断为右腕部开放性损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并为此花费医疗费14910.89元。林女士认为该饮食娱乐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事后又未能及时保护现场,扣押闹事者,致使闹事者不见踪影,至今未破案,因此起诉向其索赔15.4万余元。而饮食娱乐中心却称,砍人的事与该公司无关,因此不需赔偿。法院认为,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法人,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娱乐中心应提供适当的保护人员或者有效预警,为消费者林女士预防外来的侵害。但是娱乐中心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第三人肆意砍伤林女士,虽然砍人的是直接侵权人,但娱乐中心也应作为补充责任人承担一定责任。法院根据娱乐中心的过错程度,酌定应当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
    2023-06-06
    333人看过
  • 儿童乘坐扶梯受伤,商场是否担责
    商场是否担责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经营性场所应基于其营利性、专业性、风险性适当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切实履行好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该自动扶梯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商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幼儿需家长尽到高度的谨慎注意义务,加之运行中的电梯本身更属于高危场所,监护人有义务尽到应有的注意保护以及监护责任。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律师补充: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
    2023-05-06
    162人看过
  • 消费者在用餐期间摔伤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消费者在用餐期间摔伤,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经营者有在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尽到该义务,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害的,经营者负有赔偿责任。饭店的赔偿范围应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
    2023-04-21
    381人看过
  • 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
    一、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不存在,因为对孩子来说他并没有工作,所以不存在误工费用,但是孩子受伤的话,大人会有相关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主要还是因为大人毕竟要照顾孩子,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需要进行一切方面的照料,这个时候会耽误到工作。1、孩子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损失是以护理费的形式存在和要求的。孩子受伤后如果住院,并且出院时有医嘱需要大人照顾多长时间以及照顾的人数,这样,大人的护理费可以根据其具体收入乘以护理天数,得出的数额即是大人照顾孩子的损失。2、当然,也可以作司法鉴定,无论是否住院,要求专门的鉴定机构评定孩子的伤残等级,护理天数和人数以及其他各个项目,这样计算得出的损失数额是最准的。误工费的相关知识: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2023-04-28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你作为监护人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你与商场应协商各自的比例,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
    • 孩子在商场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是否应担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1、应当。 2、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
    • 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孩子在免费娱乐区受伤,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以下是相关咨询及解答,仅供参考。案例:周末我带着自己5岁的孩子来到一家设有淘气堡的商场买东西。进商场超市前,让孩子脱了鞋进入淘气堡玩耍,没想到从超市出来时,孩子正在哭,管理人员说孩子在玩耍时,不慎从滑梯上掉下来摔伤了胳膊,我急忙打车将孩子送到医院,花了1万多元医药费。找商场赔偿,负责人说:娱乐区设有的淘气堡是免费的,并置有“家长看护好自己孩子”的警示,故商场
    • 儿童在娱乐场所受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4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 小孩在免费娱乐区发生受伤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商场设免费儿童娱乐区,目的是为了招揽顾客,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设置免费儿童娱乐区是商场的商业策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同时,作为监护人的A也同时具有监护责任,故商场与A应协商各自的比例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