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5:45:27 97 人看过

一、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

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

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

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利害关系等。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也是判断证据的可信度的方法之一。

2.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

证据被发现时,肯定要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必然会与其所处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证据所处客观环境的审查也是认定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法。比如要考虑案件现场的灯光、距离、噪音等因素对证人的影响;检验、鉴定的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因此,判断证据的真实性,要全面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防止片面性。

3.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

原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靠性强,证明价值也更大。如果是复印件,很可能因为无法确定其来源和真实性,很难被采信。

4.审查证据的提供者是否和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证据或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就会让人产生怀疑,不具有说服力。比如,证据提供者和当事人有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甚至仇人关系等。在这些情况下,证据提供者可能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提供虚假的证据。

二、证据的真实性到底是怎样的

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这不意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从认识论上讲,一个案件发生后,它在客观外界的遗留物,必须被人们反映。但一切所观察到的,反映在主体中的通过语言、文字陈述出来的事实,都属于经验事实。由于反映过程的复杂性,人们的认识并不能完全反映客观存在。因此,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包括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关联性规则、自白任意规则和补强证据规则。其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包括以下内容:1.传闻证据规则:在审判过程中,只有当某些证据最初是由传闻获得的,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果证据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获得的,那么这些证据将被排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3.意见证据规则:在某些情况下,专家意见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4.最佳证据规则:证据必须充分、真实、明确,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5.关联性规则: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事实相关联,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6.自白任意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被告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自愿陈述。7.补强证据规则:如果其他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那么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支持定罪。其中非法证据排
    2023-10-23
    198人看过
  • 遗嘱真实性法律上如何确定
    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认定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作为证据存在时,其真实性应当综合在案证据综合认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对遗嘱真实性进行鉴定,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遗嘱载明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符或者不符。如果想要提高遗嘱的证明效力,可以在订立遗嘱时,一并对遗嘱进行公证。一、遗嘱公证需要多少天《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
    2023-03-09
    323人看过
  • 离婚法律中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起诉离婚如何收集证据材料诉讼离婚证据可以通过手机录像、光盘、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有效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在婚姻的相关案件中,取类似的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当事人一方通常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可以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得此类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2023-07-12
    465人看过
  • 如何确保婚外情的证据真实有效?
    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侦查阶段如何调查取证律师,是法律的服务人员,有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有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依法是要收取费用的。辩护律师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具体内容为:1、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权。2、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就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
    2023-07-11
    449人看过
  • 如何检验鉴定证书的真实性
    1、如何在诉讼中审查鉴定书的真实性,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律师或者当事人应当审查对方或者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是否有下列内容:,确认鉴定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委托鉴定的材料、鉴定的依据和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鉴定结论清楚;鉴定人资格说明;鉴定人及鉴定机构签章。如果鉴定证书的上述内容不完整,则鉴定证书必须存在缺陷,不能作为最终决定的依据。如何审查鉴定人的资格。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鉴定;二)材料鉴定证据;(3)视听资料鉴定;(4)根据诉讼需要,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登记管理的其他鉴定事项。根据这一规定,从事上述四种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必须经
    2023-05-31
    305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
    借款人死亡,原告债权人把借款人的配偶诉至法院,借款人的配偶否认借据的真实性、拒绝承认存在借贷关系,在此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我认为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1、从待证事实和证据的关系来看。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事实是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原告主张存在借贷关系,而被告予以否认,则首先应当由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现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而法院不能依据此存在争议的借条来认定原告的主张。该证据的证明力存在疑问,原告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借贷事实的举证责任未能完成,仍需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证据来证明借贷的事实的存在,法院才能据此进
    2023-05-02
    446人看过
  • 如何确保报案材料的真实性
    一、公民报案的方式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因此,用口头形式同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报案、控告、举报,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司法机关都应当接受,以便于公民行使报案、控告、举报的权利。不过,办案人员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时,应当尽量详细地将有关犯罪事实的具体情节,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过程、后果,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以及材料的来源等询问清楚。公民用书面报案、控告、举报时,应当写明自己的姓名、住址和所在单位,以示负责,并便于司法机关调查了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书面报案、控告、举报,应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对于匿名的报案、控告、举报,司法机关应持特别慎重的态度。匿名报案、控告、举报的情况是复杂的,有的可能是由于害
    2023-06-01
    463人看过
  •  海关如何确认商品的真实性?
    商家提供的报关单存在准确性不高的风险,海关不能保证其准确性。为了辨别报关单的真伪,可以通过海关编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商品编号和填报内容等方式进行辨别。即使商家提供的报关单被海关确认为真实,海关也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商家销售的货物是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辨别方式一:看“”海关编号,报关单的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1-4位数字是要申报的海关编号。5-8位数字为海关受理申报的公历年度。第9位是进出口标志。最后9位是顺序编码。辨别方式二:成交方式、运费、保费。辨别方式三:商品编号“”辨别真伪。在海关的进出口过程中,每样东西都有自己的编号。你可以通过分类查询网站查看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看看对应的是什么,监管条件是什么,在报关单上是如何体现的。辨别方式四:填报内容:名称(简称)或/及代码。根据不同的内容,会有不同的《代码表》,从中可以找到填写内容的名称和代码。知道了这一点,再和报关单上对应的栏目进行比
    2023-11-23
    111人看过
  • 如何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一)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七)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律师补充: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由当事人提交或者保
    2023-05-06
    247人看过
  • 需要证据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吗?
    借条的真实性需要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债权人仅凭证件起诉,无其他证据证明或者借据真实性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提供笔迹比较样本等鉴定合作义务。债权人提供的借据等证据材料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鉴别借条真实性的其他方法然而在复杂的社会生活当中,确实存在凭空出具借条的情况。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一)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
    2023-07-05
    323人看过
  •  质疑:如何证实婚姻的真实性
    符合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可以前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但需满足同居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等要件。如果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的要件,他们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前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相关证明根据提供的标题,无法生成具体的法律分析。需要提供更具体的信息或上下文,以便更好地理解要分析的问题或案例。结论:符合事实婚姻关系的要件,男女双方可以前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但需注意同居的实质要件,即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2023-11-19
    83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判断录音证据的真实性?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手机录音证据多久作废可以永久保留。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
    2023-07-15
    73人看过
  • 如何维护被保全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保全具有更大的优越性,通过公证保全,使得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完整性得到保障,使得电子证据具有预决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电子证据保全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要求:1、证据方法的合法性;2、证据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应当对电子证据的证据方法和程序作必要的规定。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特征,很容易暴露个人的隐私等,因此在电子证据的保全过程中,合法性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三大诉讼法对证据保全的主体、权限和程序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合法性原则也保证技术的充分应用且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效率成本原则。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在能够解决纠纷的基础上,要尽量减少诉讼成本,提高效率。由于电子证据具有特殊的属性,所以在保全电子证据的过程中,效率和成本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要注意成本和效率的有机结合,防止得不偿失。尤其是时间效率,电子证据具有较
    2023-06-14
    228人看过
  • 家庭暴力取证指南:如何采取措施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遭遇家庭暴力:1、报警求助,保留报警回执;2、验伤保留病例资料。当自己遭遇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想到留下证据:(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处理呢?遭遇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1.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并协助受害人就医、验伤。2.向自己或者施暴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部分寻求帮助。3.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申请人身保护令。4.如果是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与其协议离婚;如果其不同意离婚的,受害人能够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23-07-24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证据真实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这主要是因为证据能够再现案件事实,具有客观性。实践中,号称证据的材料形形色色,我们怎么样才能确定这些材料是真实的证据呢?笔者认为,确定证据的真实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
    • 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是如何审查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法性审查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法庭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真实性审查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虚假的、捏造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形成的原因
    • 遗嘱的真实性真实性如何鉴定自书遗嘱的真实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没有其他证据证明遗嘱签名存在瑕疵,法律推定该遗嘱是本人所签。可以保留一些立遗嘱人生前字迹,发生争议可做笔迹鉴定。 二、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三、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
    • 法院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真实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建议您选择正规渠道办理,如:银行渠道。 申请低于5万元的小额贷款,可先登录招行手机银行,点击“我的”-“全部”-“贷款”-“我要借钱”通过此界面尝试申请;或者是通过信用卡办理借款:登陆掌上生活,点击下方“卡.金融”-“备用金”-“立即申请”可在此尝试申请备用金,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
    •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因而此借条的真实性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疑问,该借条的证明力就存在问题,需待原告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证明原告所持的借条是真实的,如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时,原告就可以借助科学手段来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以证明自己所持的借条是真实的,具有证明力,以此进一步证明其主张的借贷关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