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唯一房产没有抵押会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2:00:47 441 人看过

符合条件的唯一抵押房产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名下有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

一、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二、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有什么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三、执行“唯一住房”应遵循哪些原则?

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穷尽其他执行措施原则。一般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宜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二)申请人申请在先原则。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应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前置条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三)解决临时住房在先原则。对于确实无处居住的被执行人,在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前,宜事先解决好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临时住房,由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性住房或先行垫付租房费用。

(四)有益执行原则。执行“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量处置该房产时可能产生的评估、公告、执行、生活保障等费用,若除去上述各项费用后并无余值或余值不大,则原则上不宜对该“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银行没有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
    一、银行没有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银行债权没有抵押担保人时,债务人不还款的,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不执行判决书的,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
    2023-04-18
    15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唯一的住房能否执行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即使房产系“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居住房屋,也应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例如,被执行人有子女可以提供其他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这种情况下,“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刻意为之,该房屋仍应强制执行。(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唯一住房”并不是排除执行的“挡箭牌”,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还是要承担。律师补充: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
    2023-05-06
    250人看过
  • 可以强制执行抵押房吗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抵押房过户需要缴税吗房屋交易过户都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过户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
    2023-07-25
    176人看过
  • 唯一住房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执行?
    一、对于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其名下如有其他能够满足生活所需标准的房屋,则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办理。债务人。上下不动也可以?只需满足下列条件:1.扶养人是老年人的,有其他子女可以提供住房;2.抚养人为子女的,除了被执行人以外,还有其他可以提供住房的监护人。二、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将其名下的其他房屋转让给他人,使该房屋成为其“唯一住房”,此时该“唯一住房”仍在执行。三、申请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价价格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那怎样强制执行唯一住房?三.实施独居住房应遵守的原则。为了平衡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和被执行人的居所,在实施“独居”时应遵循以下原则:㈠穷尽执行措施的其他原则。通常来说,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提供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据,不适合对其“独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㈡申请者优先申请的原则。申
    2023-04-11
    6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唯一房产的强制执行问题
    只有一套房产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被强制执行的房产可不可以住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以看到法院被查封的房屋,如果是被执行人和其家属唯一生活所需的房屋的话,那是可以居住的,但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与此同时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况都不得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07-07
    207人看过
  •  欠款人只有唯一住房时,强制执行如何进行?
    据最新房屋租赁法规,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执行。该法规旨在保障居住权,而非房屋所有权,因此应该严格执行,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最新的房屋租赁法规,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执行。该法规旨在保障居住权,而非房屋所有权,因此应该严格执行,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2. 【房屋租赁法规】强调保障居住权,严格执法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租赁市场日益繁荣。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和监管,房屋租赁市场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人所关注的就是租赁房屋
    2023-08-18
    155人看过
  • 担保人唯一住房怎样逃避执行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2、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然后给你保留一定数额的房租,再如,你所谓唯一住房,是你转移完资产后仅剩唯一住房,原来的房子你为了躲避债务都或卖或送转移了,这是法院可以执行你的唯一住房,总体来说,唯一住房不执行是一般,执行是例外。拓展资料: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1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见,对已经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只要与执行标的产生牵连关系,不论是否“必需”都不享有执行豁
    2023-03-29
    279人看过
  • 被执行人唯一房屋可以抵债吗
    可以,给被执行留一定数额租金就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何解除被执行人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
    2023-04-17
    359人看过
  • 贷款对象在唯一住房能不能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唯一的住房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该房屋是遗嘱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出售或者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需的住房,但不得拍卖、出售或者还债。对唯一住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可行的,在具体实务中既要注意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存权,又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的人的债权,必须在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和被执行人的利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注重执行实效。抵押权人的债权如何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
    2023-08-16
    180人看过
  • 欠抚养费会执行唯一房产吗
    欠抚养费一般不会执行唯一房产。对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如果无能力负担抚养费,可请求降低抚养费,建议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
    2023-03-26
    162人看过
  • 债务人唯一住房被抵押怎样执行偿债
    置换或租赁,两种执行方法。执行的具体办法有置换或租赁,只需留给债务人“生活必需”即可。在具体执行中,“生活必需”可以根据当地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制定。置换或租赁的房屋只需要不低于人均最低生活保障住房面积就可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一、唯一住房抵押能否执行《查扣冻规定》为最高法院2004年公布的司法解释,2005年最高法院又公布了另外一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2023-02-18
    275人看过
  • 唯一住房能抵押吗
    只要是红本房一般都是可以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可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0%。一般可贷款房产类型:住宅类房产、别墅、办公、商铺、商住二用房,不包含宅基地、自建房、绿本房、军产房、统建楼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唯一住房抵押会被拍卖吗会被拍卖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其中规定:只要已经依法设立了抵押的住房,如果不能还债,都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是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唯一住房),给6个月宽限期。如果到了宽限期不交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从2005
    2023-08-12
    450人看过
  • 法院可以强制没收夫妻唯一房产吗
    原则上是不能执行的。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023-06-14
    374人看过
  • 一般担保是否直接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一般担保能否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补偿债权,债权人不能直接强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时才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判决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仍不能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只有在不履行时才有义务代表主债务人履行,这是补充性的;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范围内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请求赔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保证人和主债务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的权利义务,适用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一般不存在连带债务,但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债权。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债务人不享有事先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可以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事由;而在一般担
    2023-05-0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唯一抵押能否提起强制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抵押房屋可以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抵押人没有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执行,但现实中抵押时会提供第二住所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出售或者抵押。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决定拍卖、出售或者还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被
    •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唯一住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但是你的唯一住房超出“生活所必需”,例如面值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市场价值过高(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且房屋单价达到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住房均价的150%的),也可能也会被执行。
    • 房产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房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一般民众认为的“如果被执行人只
    • 有房本抵押还会执行担保人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5
      1、债务人房屋抵押担保和人的担保时,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方式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的,房屋不是债务人财产的,怎样实现债权,由债权人自己决定。行使抵权后仍然不有清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担保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
    • 唯一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人是否有没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因为是担保债务,所以唯一住房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