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35:11 429 人看过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一、怎么样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条件有: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二、如何才能构成非法经营营业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犯此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必须主观上是故意的,并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同类营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自己管理的职权或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

2、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也可以为自己经营,也可以为他人经营。有其中之一的,可以构成;

3、自己经营或为人经营的业务与自己工作的公司属于同一类型;

4、虽然存在经营行为,但未获得非法利益,或者未达到巨额标准,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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