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52:26 388 人看过

一、按份之债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就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二、按份之债的构成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债的标的为可分

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行为。不可分的给付,不能成立按份之债。这里的不可分,包括给付性质上不可分(如标的物在性质上不可分)以及因当事人约定给付不可分两种情形。

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

按份之债的成立,通常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数人合买一座房屋,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价金;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等。

三、按份之债的法律效力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

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在按份债务中,如果一个债务人履行的债务超过了其份额,若能认定为系代其他债务人履行,则成立第三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后果,此被代清偿的债务人的债务可因此而消灭;否则,就其超额清偿部分,有权要求接受清偿的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

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按份之债相关文章
  • 商标侵权诉讼中共同被告要如何来确定
    需要看是否有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的条件是,被告在主观方面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表现为被告之间有共同的意思联络,而排除某个被告的行为偶然与他人的行为发生竞合。在后一种情况下,法院对被告在实体上要分清责任,程序上可以不要求被告参加共同诉讼。被告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因为消极地不作为而导致侵权的案例是很少见的。积极作为具体表现在被告之间在进行意思联络之后有明确的分工,包括委托设计、印制侵权商标标识、委托加工或者共同制造侵犯商标权商品的成品和半成品,以及负责商标侵权产品的监制、总经销、包销或者分销、仓储、运输、隐匿、邮寄等职能。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
    2023-06-01
    60人看过
  •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诉讼的被告
    一、如何确定遗嘱继承诉讼的被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其他人为被告。二、遗嘱继承需要做询问笔录吗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做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标题。为“询问笔录”。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
    2023-05-06
    443人看过
  • 股权确认之诉如何列被告的
    公司系人合与资合相结合的产物,公司的人合性问题成为待确权投资者股东身份确认的主要障碍因素。换句话说,正是由于公司的多数股东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拒绝认可待确权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才导致纠纷的发生。但是,在此类确认之诉中,阻碍其股东身份与股权确认的股东并非是适合的被诉主体(被告),而是应当选择以公司作为被告。因为在已设立的公司中谋求确认自身股东身份的,其投资法律关系直接指向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某个或某几个股东。《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也证明了这一理论。《公司法解释三》第2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股东资格及股权之诉中,适合的被告为公司,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列为第三人。一、股权确认之诉起诉的主体是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诉讼主体为股东与公司,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
    2023-04-02
    424人看过
  • 如何连带债务还是按份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点: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一、什么是按份之债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
    2023-02-16
    161人看过
  • 研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身份的确定方法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土地行政诉讼案件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的价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系统内的救济途径,属于行政监督的一种类型,具有准司法权性
    2023-07-03
    3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如何定义明确的被告
    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或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可以认定为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要求被告是行政主体,明确的被告应该是可以认可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应该是具体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等于被告合格。如何确认行政诉讼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8-08
    58人看过
  • 起诉被告时如何确定被告住所?
    能让法院确认对方身份就行,可提供别的相关信息以便区分有具体的人,即有明确的被告。起诉还需要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车被撞了怎么起诉对方一、车被撞了怎么起诉对方1、车被撞了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
    2023-07-18
    162人看过
  • 按份之债的债务是如何承担的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所不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
    2023-04-01
    89人看过
  • 如何在诉讼中追加被告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在民事诉讼中,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但是对于被告被追加的对象,必须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否则法院可能会告知另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行政诉讼中如何以职权追加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就可以行使其职权来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
    2023-06-30
    3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告的应诉之路
    被告人在收到起诉状后需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不答辩则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同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若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在答辩过程中,被告需准备自己的证据,并参加庭审反驳原告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针对起诉状,请提交您自己的答辩状。二、答辩状必须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如何应对民事诉讼起诉民事诉讼起诉是指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讼,要求被告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诉讼。当被告接到民事诉讼起诉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尽快向法院提
    2023-10-23
    498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时候,如何确定被告人
    明确的被告包括以下三个条件:(一)有明确的姓名、名称或者字号;(二)原告起诉的法院管内有明确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三)与原告就本案(原告的请求当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合同起诉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合同起诉法院,如果双方由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最低钱可以到受案地金额吗一般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与民事纠纷的立案并没有关于金额的规定,只要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立案的条件有: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3-28
    428人看过
  • 按份之债如何才能有效成立?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债的标的可分,以同一债权债务为基础,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的债。要成立按份之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2、债的标的可分,给付时可以分为数个。3、以同一债权债务为基础。4、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按份之债成立需满足什么条件?按份之债是指由数个债务人各自承担部分债务的债。按照法律规定,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务人应当是特定的;其次,债务人应当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再次,债务人应当有共同的债务承担协议;最后,债务人应当履行各自的债务承担份额。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按份之债才能成立。综上所述,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满足债务人主体特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承担协议共同以及履行债务承担份额等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按份之债才能有效成
    2023-10-26
    409人看过
  • 如何来确定撤销权之诉的原告
    1、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诉讼方式行使。2、在债权为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可作为共同原告主张债权人撤销权;3、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起诉的方式行使。2、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提起诉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民事诉讼追加第三人的情况有哪些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年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
    2023-04-11
    4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羁押的被告应如何被判定?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原告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2023-07-06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按份之债是指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进行分享、分摊的一种债务解决方式。在按份之债中,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金额被按照各债权人的比例或份额进行分配。每个债权人根据自己的债权比例或份额来收取债务人的偿还款项。 按份之债的好处在于公平地分摊债务,确... 更多>

    #按份之债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被告,该如何确定诉讼被告,交通事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8
      交通事故中,怎么确定被告,在诉讼中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被告既买有强制险又买有商业保险的(一般会是同一保险公司),只能列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实践中,一般会将保险公司和车方列为共同被告。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
    • 如何确认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债务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02
      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按份债权人只能就各自享有的一定份额请求或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超出其享受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就代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
    • 交通事故中被告需要被告确定什么状况,如何确定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4
      交通事故中,怎么确定被告,在诉讼中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被告既买有强制险又买有商业保险的(一般会是同一保险公司),只能列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实践中,一般会将保险公司和车方列为共同被告。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如何确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 从规则角度讲,第一,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未经债权确认程序不得提起对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有的债权人尚未经债权确认程序对其债权作出认定就提起诉讼,这是不允许的,法院对此种起诉不应受理。第二,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争议,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认为其债权应予确认的,应告知债权人确认结果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