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未能确诊疾病是否算作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2:03:35 197 人看过

疾病特殊无法确诊是医疗事故,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由于人体的差异和疾病的复杂性,误诊是客观存在的,误诊是否承担责任应具体分析;

2、医生的主观断,不认真检查导致重要疾病遗漏或误诊,必然难逃法律处罚,但由于客观资料不全或症状不典型,医生经积极会诊观察、尝试治疗后,仍不能准确认定疾病,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疗损害的外延明显大于医疗事故,是属概念,二者构成真包含关系。但是,医疗事故是一种医疗损害,与医疗损害具有相同的属性和内在的联系,因此不应当将它们完全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不应该认为它们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

1、医疗事故在医疗损害这个统一体中,与非医疗事故构成矛盾关系。

非医疗事故的外延,在逻辑上完全排除了医疗事故的任何情形。也就是说,在医疗损害中,要么是医疗事故,要么不是医疗事故。而在非医疗事故中,根本不存在医疗事故以外的、被假以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差错、医疗损害之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由于过失实施了错误的医疗行为,造成患者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情形。

所以,避开医疗事故,并以此类说法为由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的做法,有悖于《条例》和《通知》的原则,有违于法制的统一。

2、只有在处理因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纠纷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才具有实际意义。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以外的医疗损害,以及由于违约给患者造成的不利后果,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此时,赔偿义务人不能以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作为拒绝给付的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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