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特殊形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5:43:27 302 人看过

犯罪之特殊形态涵盖了犯罪既遂及其各种未完成形态两大部分。所谓犯罪既遂即是指犯罪行为已然达到法定既遂标准且法益受到了实质性侵害的情形;反之则构成犯罪未完成形态,其中包含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以及犯罪中止等具体类型。犯罪形态乃是指故意犯罪从产生萌芽至最终结束的全过程中所经历的各个阶段,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进行并最终终止于各犯罪形态之处。关于犯罪的特殊形态主要涵盖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犯罪未遂。此乃指犯罪人已开始实施特定犯罪行径,然而却因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达成预期目的的情况。

其次,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通过自身努力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最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实现犯罪意图而预先筹备必要工具及创造相关条件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
    以下是几种特殊形态下抢劫罪的认定有关内容1、在行为竞和犯的生成中,存在前后两个罪质不同的故意犯罪行为。行为人在甲罪既遂或者未遂后,临时起意实施乙罪。2、虽然先行行为和后行行为的罪质各异,但在构成要件上具有重合性。具体表现为,先行行为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与后行行为有交集,或者能够被后行行为所覆盖。3、后行行为的部分构成要件与先行行为结合在一起,足以填充另一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4、先行行为与后行行为实质上是数罪。对于此种犯罪形态,笔者认为,应当将行为人前行行为与后行行为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前行犯罪中的危害行为在后行行为中进行二次评价,否则行为人后行行为得不到准确评价,有悖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对于行为人先行实施某种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侵犯人身的犯罪案件时,或者在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临时起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由于被害人处在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因而其后
    2023-02-17
    447人看过
  • 犯罪未遂是什么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也是属于犯罪形态中的一种,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犯罪嫌疑人中断犯罪或者犯罪失败。相比之下,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要比犯罪既遂轻的。但在处罚之前,必须要先对犯罪未遂作出认定。(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
    2023-04-19
    401人看过
  •  研究犯罪形态的特点
    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与罪名相关。它是对犯罪构成进行的修正,包括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不同的形态。同时,犯罪形态也包含了四个要件,即主客观方面。因此,对于这些犯罪形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与罪名相关。它是对犯罪构成进行的修正,包括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不同的形态。同时,犯罪形态也包含了四个要件,即主客观方面。因此,对于这些犯罪形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 罪 形 态 与 罪 名 有 何 关 系 ?犯罪形态和罪名是两个法律概念,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犯罪形态指的是犯罪行为的程度,包括完全犯罪、半犯罪、未遂犯罪和犯罪预备等。而罪名则是指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法律规定,例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有多种不同的罪名。例如,对于一个盗窃行为,可能触犯了盗窃罪、诈骗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多个罪名。
    2023-09-12
    398人看过
  • 1000元犯罪形态是什么?
    如果是勒索骗取一千元的话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犯本罪数额较大的话,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处罚金。要是犯罪数额巨大,那么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处罚金。采用虚假文件多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会构成什么罪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陈某三人共有的位于某市甲镇乙村的明昌针织厂(三人于1993年向乙村村委会购买,没有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属本次拆迁范围,按规定每平方米只能补偿360元,为取得拆迁安置更多的资金,三人经预谋,由陈某找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镇乙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填写一份虚假的甲镇1998年拆迁通知书,而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陈某凭此拆迁通知书与某市市政办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多骗取拆迁补偿款21万元,黄某、张某、陈某按股份进行私分,王某
    2023-07-17
    35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特殊形态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的特殊形态的规定是跟其他的办学类型一样,存在着既遂的状态,只不过如果是导致故意伤害轻伤了,状况之下是不能够存在着犯罪未遂的,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人员重伤的话,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如果是因为一直以外所产生的原因未遂可以。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一、具体法条规定,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
    2023-03-31
    325人看过
  • 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一、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是什么1、危险犯的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其中危险犯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危险犯的犯罪未遂是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原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
    2023-06-14
    204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有哪些在侵权责任范畴内,涉及到诸多法律责任形式,其中包括:立即停止对他人权利的侵犯行为;消除妨害,防止进一步损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构成威胁的危险因素;归还所占有或者不当取得的他人财产;尽可能恢复已经受到破坏或损失的原状和现状;以货币形式给予受害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消除不实言论及不利于当事人形象的负面影响,修复受损的声誉;向受害方表示真诚的歉意并公开承认错误等方式来实现民事责任的承担。另外,若法律明确规定了可实施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则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所述的各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共同运用。《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
    2024-07-10
    341人看过
  • 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未遂形态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未遂形态有什么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一)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二)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三)特征不同。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
    2023-04-20
    207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两种责任形态各是什么
    (一)特殊普通合伙中的纵向责任从责任配置的依据来考察,可以发现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所承担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呈现纵向、分层、递进分配的轨迹。第一层次,是合伙企业法就合伙人分别承担有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只作原则性的规定。这里,谁应当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并不明确。第二层次,由合伙协议将合伙人之间的两种责任具体转化为协议的条款,法律允许合伙协议缩小有限责任的范围,或者排除某种类型债务的有限责任。这时,两种责任仍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合伙人。第三层次,合伙在与债权人、客户的协议中,可以明确排除有限责任的范围,甚至可以由合伙人为债权人提供担保。这样会使两种责任范围和边界进一步明晰化,如果合伙人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就会使责任特定化。第四层次,通过执业合伙人的执业行为,最终区分、落实合伙人中谁承担有限责任,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第一个层次过渡到第四个层次,是一个从一般到具体,从不确定到确定,逐级明
    2024-03-14
    294人看过
  • 什么是共犯,形态是什么?
    共犯在法律上有其自身特有的性质,一般在刑事处罚上,对嫌疑人的处罚程度各有不同,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共同犯罪的形态有哪些。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
    2023-03-17
    491人看过
  • 抢劫罪的特殊形态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抢劫罪的特殊形态有:1.在行为竞和犯的生成中,存在前后两个罪质不同的故意犯罪行为;2.虽然先行行为和后行行为的罪质各异,但在构成要件上具有重合性;3.后行行为的部分构成要件与先行行为结合在一起,足以填充另一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4.先行行为与后行行为实质上是数罪。具体规定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金额达到多少属于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属于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
    2023-03-14
    475人看过
  • 犯罪形态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准备等的形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过失犯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过失犯罪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即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教师过失犯罪要开除吗教师过失犯罪不会被开除。只有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才会丧失教师资格。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三、犯罪过失的两种类型具
    2023-03-06
    170人看过
  • 房地产特殊财产权的基本形态
    1、房地产物权移转请求权。主要指基于债权或物权得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权利。基于债权的,例如因买卖、转让、互易、赠与、拆迁安置等合同,房地产受让人给付对价后,得请求办理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前,房地产受让人并未取得物权,但请求移转物权的权利本身仍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属于特殊财产权。故若受让人作为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该房地产本身查封、拍卖,但得以该请求权为标的强制执行。基于物权的,例如出典人未依法依约行使回赎权时,典权人得请求移转典物的所有权。2、房地产物权设定请求权。主要指基于债权或物权得请求在房地产上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抵押权等他项物权并办理登记的权利。原因同房地产物权移转请求权。例如,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全部缴纳了出让金的,有权请求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又如,第三人为他人金钱债务供房地产作抵押,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
    2023-03-29
    379人看过
  • 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形态特征有哪些
    在有运输毒品犯罪形态特征的情况下,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特征。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在犯罪客观形态方面运输毒品为显著特征,在犯罪要件中是该罪的必要要件,其他毒品犯罪不是必要要件,一旦具备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在没有贩卖毒品罪主观故意证据情况下,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与在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统一性的认定方面便具有行为证据自然证明认识行为事实并容认(即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统一性。毒品运输犯罪形态特征排斥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特征,非法持有毒品应当是所有毒品犯罪的基本犯罪形态,所有毒品犯罪都是以持有毒品为前提,作为一种基本犯罪形态,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形态为基本的犯罪形态,是吸毒人员(包括代为购买人员)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犯罪形态,从毒品时间、空间状态上区别,前者是动态,后者是静态,动态是一种流通、传播,静态是自然销耗,时间、空间状态上前者不断扩大和延伸,后者自生自灭。不言而喻
    2023-03-10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犯罪有什么特殊形态?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4
      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下列形式: 一、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以哪些为主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1、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停止形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五、共同犯罪1、共同
    •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最多是犯罪形式有哪些,变造货币的特殊形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变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变造货币的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变造的货币进入流通,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