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
2.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买的地皮是永久的吗
买的地皮不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
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3、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总之,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而且除了划拨用地之外,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出让年限的,最长是70年,最短是40年。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
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416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否赠与他人,划拨土地赠与所需证件和资料有哪些
482人看过
-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不是有效的
103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赠与吗
23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划拨方式获得么?
476人看过
-
私人可以卖国有划拨土地吗?
478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哪些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国家划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行政划拨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1取得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是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转让的,必须办理转让手续,向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转让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进行公开交易,且双方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在土地上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中什么是无偿划拨?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如果要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抵押无效。 2、无偿划拨的土地,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破产企业享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因企业需要无偿赋予企业对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特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时
-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与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所有权转让土地未经转让等手续变更为国有转让土地,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签订的合作住宅建设协议应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