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拆迁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6:35:44 353 人看过

商业拆迁能强制执行。如果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拆房子能强行看拆要求吗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房子的,可以申请强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二、行政裁决能否强制执行

行政裁决能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房屋拆迁可以作为强制拆迁吗

拆迁补偿房屋不能强制执行,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个人商业保险能否执行强制措施
    个人商业保险能不能强制执行要依据保险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人寿险或者意外险,保险金是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的保障,以不执行为原则,如果是财产保险,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
    2023-03-02
    40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能执行商业保险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一、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强制执行吗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不履行方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但是这是一种强制的行为,需要特定条件才可以强制执行。抚养权一般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分为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这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父母拥有的抚养权得不到保障。二、被执行人的保险可以执行吗?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
    2023-03-31
    457人看过
  • 拆迁人有权强制执行吗?
    拆迁人无权强制执行郭女士咨询:我的房子面临拆迁,现在还没有与拆迁人达成协议,由于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快到期了,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必须在拆迁许可证到期前与开发商签合同,否则就将我作为“钉子户”进行强拆,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答:拆迁许可证属行政许可范围,具有几个特征:时限、局部、一次性。没有在时限内达成拆迁协议的,可申请裁决。如果正在进行协商,在拆迁许可证时限届满的前10天,拆迁人可申请延长时限,如果得到拆迁管理部门的批准须登报公告。工作人员说把你列为“钉子户”进行强拆,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拆迁达不成协议,拆迁人可申请裁决,拆迁裁决书不等于行政处罚,而是拆迁双方应尽的义务。强制执行有司法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两种,执行程序非常严格,拆迁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而无权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执行。(贵阳日报2003年)旧城改造时,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要求原地回迁?回迁安置房是城房改造的政策,根据2011年颁布
    2023-07-04
    80人看过
  • 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
    2023-06-17
    37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的赔偿回转能否被强制执行?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执行回转:1、原本执行房屋拆迁款的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2、执行依据已经依法撤销或者变更;3、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4、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已经取得财产的情况。执行回转制度的完善执行回转制度,我认为从立法上应该进行系统的完善,让执行人员在具体的案件执行中有法可依。一是规范立案程序,明确规定执行回转程序只能由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才能启动。二是明确规定执行回转财产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标的物产生的利息、孽息。三是明确规定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四是明确规定除法律文书外,法院撤销非诉文书撤销、仲裁文书或者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也是引起执行回转制度的依据。参考文章:常怡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温世成的撰写《执行回转的财产范围及其责任承担》何月文撰写的《该案应中止执行还是执行回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
    2023-07-06
    467人看过
  • 宅基地能否强制拆迁
    宅基地上有违法建筑是可以强制要求拆迁。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补偿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是违法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拆迁,即让被拆迁人先拿到房子、或先拿到钱、或先拿到临时安置费、或先拿到周转用房以后才搬家,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一、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应该怎么办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应这样做: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一般大于城市拆迁,因为被拆迁户已经习惯了农
    2023-02-13
    1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拆除是否可诉?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3)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5)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6)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7)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8)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另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法院不受理的行政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
    2023-04-04
    477人看过
  • 征地拆迁,法院是否依法强制执行?
    征地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
    2023-08-06
    221人看过
  • 能让企业强制拆迁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企业也属于强制拆迁范围。一、拆迁房纠纷解决方法(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二、
    2023-03-21
    369人看过
  • 复议诉讼能否强拆,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复议诉讼能否强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能强拆房屋。在等复议结果或者诉讼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拆除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
    2023-04-18
    158人看过
  • 拆迁单位能否停水停电强制拆迁
    拆迁单位不能以停水停电强制拆迁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6月初下发的《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4-23
    434人看过
  • 强制拆迁补偿能否实施
    1、强制拆迁补偿能否实施被执行人的生命不需要强制拆迁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征收拆迁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一)衣服、家具、炊具,被执行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餐具和其他家庭生活用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当地有最低生活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确定必要的生活费;(三)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创造或者未发表的作品;(五)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人因身体缺陷需要使用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六)被执行人领取的勋章和其他荣誉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同外国或者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规定了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
    2023-05-31
    263人看过
  • 警察能否参与强制拆迁?
    公安机关的警察是不能参与强拆的,因为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强制拆迁是属于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并不属于执法活动,能进行或者是参与强制拆迁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还有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警察可以去医院做笔录吗可以的。警察的询问笔录格式同讯问笔录附录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讯问笔录,应当注意五个要点: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能否强制拆迁?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吗?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
    2023-04-04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拆迁补偿款能否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3
      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房屋强制执行后是否可以强制拆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6
      可以。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执行案件即告执结。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外,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
    • 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地方拆迁补偿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商业拆迁能不能强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6
      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那么在进行商业拆迁时拆迁方和被拆迁方达成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后,被拆迁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去执行时,拆迁方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拆迁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在进行强制拆除的过程中也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去进行执行的。
    • 行政强制法是否含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违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