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肥厂设备爆炸事故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31:06 340 人看过

(一)事故经过

2003年7月17日0时48分,某化肥厂因锅炉故障打停车信号铃,压缩岗位接到信号后紧急停车,而脱硫岗位则按正常步骤停车,时间滞后于压缩车间,从而导致罗茨机出口至压缩机一入总管超压。0时50分左右,脱硫净氨塔爆炸起火,造成净氨塔底部平板封头脱落,整个塔体上跳约300mm,与之相连的阀门、管道不同程度受损,但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压缩岗位紧急停车,脱硫操作未跟上,前、后工段配合、协调、联系不当,造成脱硫系统憋压。

2.脱硫采用液相氨水催化法二级脱硫工艺,设在罗茨风机之后的脱硫的冷却塔、脱硫后净氨塔的安全水封,因设备和工艺原因,跑气严重,气相管已堵,安全水封变为现场液位控制,故系统超压时不能自动安全泄压。

3.脱硫净氨塔是用原造气燃烧炉改用而成,常压设备虽符合脱硫压力等级要求,使用前未作详细检查、检验,加之长期腐蚀,造成底部平板封头焊缝变薄,不能承压。

4.因脱硫系统超压及以上原因,造成净氨塔发生物理爆炸,并使底部平板封头脱落,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同时,净氨塔照明用的不是防爆型粉具,形成点火源,又使泄漏出的可燃气体爆燃。

(三)事故处理及防范措施

1.按照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

2.任何安全装置不可随意取消。不能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必须及时消除设备工艺故障,恢复冷却塔,净氨塔安全水封装置及性能,保证系统安全。

3.调度及生产指挥者要对现场的信息、状况了如指掌,提高现场指挥、协调、平衡、管理能力,做到科学化、系统化,保证各环节紧密配合,有条不紊,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上海某钢铁厂化铁炉铁水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58年12月4日下午5时25分,上海某钢铁厂,第二转炉车间2号化铁炉出铁坑,铁水发生爆炸造成伤亡34人,其中死亡职工5人,伤29人。2号化铁炉是在11月30日2时45分开炉的,由于耐火砖质量不好,12月3日1时至9时,发现出铁槽旁的钢板被烧穿而漏铁水,当即进行抢修,堵塞好后于4日10时又发现前炉出铁槽旁漏铁水,又进行了抢修,并用镁砂白泥来堵塞住,但有少量铁水已漏入出铁坑内,就浇了一些水使铁水凝结,并用行车将凝结的铁水块运走后,出铁坑内稍有潮湿、则又继续进行生产,直至4日下午5时15分左右,再次发现前炉出铁槽旁漏铁水,当时虽然进行抢救但无效。为了挽救铁水,就由出铁工陈其凿通出铁眼,拟将铁水放入盛铁桶内,但是出铁眼铁水流出很少,相反的在出铁槽与前炉连接处的两旁钢板烧穿处铁水大量流出,淌到出铁坑内,此时已无法抢救,一炉约12吨的铁水全部流入出铁坑,将放在出铁坑内的盛铁桶周围
    2023-06-06
    138人看过
  • 化肥厂管道破裂造成氢气爆炸事故
    2001年2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引起氢气外泄爆炸事故,死亡5人,26人受伤。事故经过:2月27日16时45分,江苏省盐城市某化肥厂合成车间管道突然破裂,随即氢气大量泄漏。厂领导立即命令操作工关闭主阀、附阀,全厂紧急停车。大约5分钟后,正当有关人员紧张讨论如何处理事故时,合成车间突然发生爆炸,在面积约千余平方米的爆炸中心区,合成车间近10m高的厂房被炸成一片废墟,附近厂房数百扇窗户上的玻璃全部震碎,爆炸致使合成车间当场死亡3人,另有2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26人受伤。事故分析:在这起事故中,管道破裂大量氢气泄漏后,已经具备了爆炸的客观条件。根据爆炸理论,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燃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气。管道破裂后,氢气大量泄漏,立即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并迅速扩散。氢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是4%~75%,其
    2023-04-24
    393人看过
  • 山西某化工厂中间贮槽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8年7月12日10时40分,山西某化工厂乙烯基乙炔工段中间贮槽爆炸,造成死亡4人,轻伤2人,经济损失118.8万元。该厂氯丁单体车间乙稀基乙炔3号中间贮罐发生化学爆炸,由于物料燃烧高温的灼烤,又引起2号贮槽的续爆,第一次爆炸当场死亡3人,第二次续爆又把参加抢救的1人从窗口处抛出27米摔死,两个贮槽被炸碎,碎片散落在半径200米的扇面上。一块重800千克的贮槽碎片被抛出67米以外,最远的一块约1千克重的碎片竟穿越树林飞出厂外360米以外。贮槽南墙被打了1个大洞,附近玻璃、门窗、管道等建筑设备几乎全部被震毁。二、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当天,中间产品乙烯基乙炔送到氯丁二稀工段后,计量上差别很大,怀疑是乙稀基乙炔中间贮槽内有冰所致,便决定拆开中间贮槽进行检查标定,检查完1号贮槽后,发现没有结冰,就决定启用3号备用槽,准备检查2号贮槽,就在启动3号槽阀门瞬间发生了爆炸。3号槽长达1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湖北某化工厂氨泄漏事故分析
    一次,湖北某化工厂因加氨阀门压盖破裂,填料滴漏液氨,维修工在安全措施不完全的情况下盲目检修处理,导致加氨阀门填料冲出,大股液氨喷泄,差一点酿成大事故。一、事故经过2004年6月5日11时40分左右,该化工厂合成车间加氨阀填料压盖破裂,有少量的液氨滴漏。维修工徐某遵照车间指令,对加氨阀门进行填料更换。徐某没敢大意,首先找来操作工,关闭了加氨阀门前后两道阀门;并牵来一根水管浇在阀门填料上,稀释和吸收氨味,消除氨液释放出的氨雾;又从厂安全室借来一套防化服和一套过滤式防毒面具,佩戴整齐后即投入阀门检修。当他卸掉阀门压盖时,阀门填料跟着冲了出来,瞬间一股液氨猛然喷出,并释放出大片氨雾,包围了整个检修作业点,临近的甲醇岗位和铜洗岗位也笼罩在浓烈的氨味中,情况十分紧急危险。临近岗位的操作人员和安全环保部的安全员发现险情后,纷纷从各处提着消防、防护器材赶来。有的接通了消防水带打开了消火栓,大量喷水压制和稀
    2023-04-24
    405人看过
  • 化工灭火器爆炸安全事故分析
    某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职工,在进行干粉灭火器灌粉充装作业时,灭火器突然发生爆炸。经调查分析,灭火器锈蚀严重,壁厚减薄,不能承受正常的充装压力,是灭火器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维修作业中违反灭火器维修作业规章,未对充装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也是导致灭火器爆炸的一个主要原因。关键词:干粉灭火器;充装;水压试验;违章;爆炸2002年10月16日13时55分,某化工总厂消防大队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职工王某,在进行干粉灭火器灌粉充装作业时,灭火器突然发生爆炸。事故中王某脑部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消防器材供应维修站,主要为化工总厂各直属单位提供采购和维修消防器材业务,具有法人资格和消防器材维修资格;死者王某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灭火器材维修资格证。维修供应站聘用的临时工朱某,负责管理消防器材仓库,在维修任务紧张时,协助王某做些给灭火器打铅封、贴标签等维修辅助工作。1.事故经过10月14日上午,化工总厂下属
    2023-04-24
    333人看过
  • 浙江瑞安化工厂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3年6月14日,浙江省瑞安化工厂均三甲苯胺车间配酸工段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死亡3人、重伤9人、轻伤5人,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瑞安化工厂是生产有机颜料、乳化剂、轻纺助剂等化工产品的国有企业,由于染料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硫酸难以处理,该厂于去年与复旦大学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改进三甲基苯中硝化技术合同,拟从工艺路线上进行改造,使之不再产生废酸。这一任务由该校化学系1名退休教授和1名退休副教授担任。今年4月两名退休教授完成实验室工作,于6月初偕1名退休高级工程师一起到厂,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改装。教授确认改装符合要求后,决定在生产装置上直接投料试验。6月14日8时15分开始投料,8时35分反应锅即发生强烈爆炸。锅体从二楼震落到底楼,锅盖飞出11米远,搅拌器电动机飞出22米多远,厂房倒塌。1名操作工和1名教授当场死亡,站在稍远外的6人被锅内喷出的物料严重灼伤,其中1
    2023-06-06
    70人看过
  • 化工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类型分析
    化工管道同化工设备一样是化工生产装置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起着把不同工艺功能的设备连接在一起的作用,以完成特定的工艺过程,在某些情况下,管道本身也同化工设备一样能完成某些化工过程,即“管道化生产”。化工管道布置纵横交错,管道种类繁多,被输送介质的性质多样,管道系统接点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率高。管道发生破裂爆炸事故,容易沿着管道系统扩展蔓延,使事故迅速扩大。研究化工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的类型,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是实现化工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1.泄漏引起火灾爆炸石油化工管道大多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破裂泄漏时极易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这是因为泄漏的可燃介质遇点火源即可燃烧或爆炸。管道经常发生破裂泄漏的部位主要有:与设备连接的焊缝处;阀门密封垫片处;管段的变径和弯头处;管道阀门、法兰、长期接触腐蚀性介质的管段;输送机械等。管道质量因素泄漏,如设计不合理,管道的结构、管件与阀门的连接形式不
    2023-04-24
    209人看过
  • 山东某造船厂乙炔气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3年8月11日15时15分,山东省某造船厂可燃气体发生爆炸事故,死亡8人,重伤5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该厂为香港太原船厂有限公司制造7号和8号两艘750立方米的平底泥驳,已进入下水前的扫尾工程阶段。作业到15时10分左右,8号泥驳右舷船台下的乙炔发生器的乙炔胶管接头突然脱离,船上失去乙炔无法作业,这时该厂工人李某与毛某下船去接乙炔管路,留在船上的刘某手持焊炬准备点火。15时15分,刘某由于没带打火工具,因而要求电焊工郑某用电焊钳打火引燃气焊,郑某即用电焊钳向左后方60公分处的尾浮力仓人孔盖
    2023-06-06
    256人看过
  • 柳州机车车辆厂钢水爆炸事故分析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1年2月10日4时50分,柳州机车辆工厂铸工车间3吨碱性电弧炉在冶炼第二炉钢的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炉内爆炸,钢水从炉盖、炉门向外大量喷溅,当场烫死一人,烫伤5人,其中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使这起事故造成5人死亡。根据柳州市的用电计划,为了避让用电高峰,电炉工作时间安排在23时30分至次日7时。为配合生产需要,平均每周安排开二次炉,间断炼钢,每次炼l—2炉。2月7日5时30分,炼钢班炼完当日最后一炉即下班。8日下午2时30分,全班进厂给钢炉装料,准备9日夜班开炉。在装料前,炉长磨某发现炉门框内侧滴水,便找来专门从事炉子焊修工人苏某。苏到炉内检查,发现炉门框内侧有两处滴水,每分钟约120滴。苏即关掉水阀,挖补施焊,在确认不漏水后,经炉长磨某检查认定合格,便装好了一炉料。9日23时,炼钢班9名工人上班后,开始炼第一炉钢。10日2时19分,测定钢水温度合格,2时25分由炉长磨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大华化工厂储存化学品爆炸事故
    1996年6月26日,天津津西大华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9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万元。事故经过:天津津西大华化工厂始建于1991年2月8日,属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乡大倪庄村村办企业,有职工36人。共有2个生产车间,1个备料车间。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厂长唐某某等3人与村农工商总公司签订了承包该厂的协议,1996年计划总产值650万元,承包上缴利润22万元。该厂有长36m、宽10m的大厂房一座,内分为三个车间,位于中间的为备料车间,内存有1t左右氯酸钠,1t多二硝肖基苯胺,1t多不合格的溴代物、1.5t从沉淀池和水沟挖出的废溴代物等。由于市场不景气,产品滞销,该厂从1996年5月28日停产。本地职工一般回家,外省民工有些在外打零工,但都住在厂内,一般不进车间。6月26日下午,一名女工16时左右回厂给工友做饭,当她去洗菜时发现,备料车间北面西侧窗户往外冒黑烟,便大声喊救火。
    2023-04-24
    177人看过
  • 鄂西州化工厂火药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2年6月27日上午10时42分,湖北省鄂西自治州化工厂发生一起火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700余平方米厂房及部分机器设备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达40.48余万元的特大事故。1992年6月27日9时30分,鄂西自治州化工厂#84号车间条装工序一螺旋输动器空心螺杆在工作中断裂,被输送器上撮药的临时工黄某某发现,即向安全员李某某和车间副主任熊某某(当天代班、事故中死亡)报告,熊某某了解情况后,为了不影响生产,在生产继续进行、人员未撤出生产区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无证焊工范某某(已死)负责焊接输送器。李某某即到厂部办理“动火证”。因厂安全科的两名干部及4名正付厂长因工外出,李某某便自己写了一张内容为“#84号车间需要动火,条装车间一螺旋动火焊接”的便条动火证,去找厂办主任吴某某审批。吴某某说自己无权审批,便和李某某一起找到厂工会主席王某某。王某某不按有关动火管理审批
    2023-06-06
    468人看过
  • 某大型氮肥厂合成车间闪爆事故
    2005年3月30日,某大型氮肥厂合成车间在辅锅点火过程中,操作人员先开油阀后伸火把,使辅锅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当火把一伸进辅锅炉膛内时,发生闪爆事故。一、事故经过该氮肥厂合成车间由预脱硫、一段转化、二段转化、高低温变换、苯菲尔液脱碳、原料气压缩、氨的合成等装置组成。2005年3月30日,在车间进行投料开车,上午8时20分,辅锅2号烧嘴熄火;9时10分,经分析确认辅锅炉膛内可燃气含量不超标;9时25分左右,转化岗位操作人员来到辅锅处准备重新对辅锅烧嘴进行点火;9时43分,辅锅发生闪爆事故。事故造成辅锅外墙变形,整个合成装置被迫停产7天,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二、事故原因1.设计安装缺陷事故调查时发现,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辅锅原设计有液化气电子点火烧嘴,但为了压缩费用,最后没有采用,也没有考虑采用其它辅助点火设施,致使操作人员出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时,没有可靠的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2.管理
    2023-04-24
    437人看过
  • 西安市某车胎制造厂汽油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59年7月2日21时20分,西安市某车胎制造厂橡胶制品车间发生了一起汽油桶爆炸事故,造成死亡6人,重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万多元。是日,该厂橡胶制品车间存放着大量汽油,由于气温高达32℃,汽油大量挥发成气体,与空气混合飘浮在车间周围。车间门外放置4台火压硫化机。21时20分,火压硫化机用的一台火炉向外喷火,无人发现,火苗使空气中的汽油燃烧蓝色火焰迅速从门外引向车间,致使汽油桶爆炸燃烧,并使大量的原材料燃烧。大火持续近2个小时,车间毁于一旦,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盲目加大生产,7月1日和2日共领出200千克汽油,其中刷帆布用40千克,刷帘子布用68千克,剩下的放在车间里,致使汽油大量挥发成气体,与空气混合比达到了1.4~2.8%(容积比,汽油空气混合容积比的爆炸极限为1.1~5.4%)遇到明火后立即爆炸。2.严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车间工房用油毡作顶棚,无
    2023-06-06
    398人看过
  • 山东德州化工厂爆炸事故通报
    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试生产的安全监管。具体通报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该公司现有总资产约20亿元,职工约2800人,有2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二、事故简要经过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
    2023-04-2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工厂爆炸事故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
    • 用易燃易爆的设备爆炸行为怎么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过失爆炸罪的司法解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8
      在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 (2)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如
    • 破坏性爆炸设备罪一般会判多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8
      破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处罚,如下。 根据刑法典第119条第2款的规定,犯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工厂爆炸怎么认定刑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8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根据本法第115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