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可见,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合格的,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一是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二是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利益关系。法律利害关系是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种条件是选择关系。
其他的行政案件被告的确定是什么?
不作为案件中的被告确认
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是税收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会发生一些争议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当然这主要指的就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当中的被告主要指的是具体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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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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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确定原告的行政被告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依据如下:(一)直接起诉:谁行为,谁被告。(二)共同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相同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3)经上级批准的,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只采用形式标准。(4)复议后的被告:(注意与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的比较)1。维持的(逾期复议同)为原机关,变更为复议机关。2、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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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案件被告起诉原告是否立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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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中的被告一般是怎么认定被告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9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起诉不作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委托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被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