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顺延至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4:20:31 492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生效之日起到合同的终止时。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也可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什么情形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9、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这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适当顺延合同,上文提及的各种情形归根结底就是劳动者在劳动期限届满前发生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或者是达到法定的劳动顺延条件。

一、劳动合同顺延期间应否再签合同

法律对劳动合同期满后顺延的情形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就不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到期时发生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便自动顺延,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再进行协商确认,也就不需要通过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予以确认。因此,既然是法律规定的顺延期间,用人单位如果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也就并无过错了。《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最主要是为了惩罚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而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旨在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这已经体现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符合向劳动者倾斜保护的立法宗旨。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期间,仍应视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无须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能再以法定顺延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快要到了,那么提前一个月的时间,用人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当然劳动者此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续签。但是,如果劳动者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了15年,同时自己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也不到5年的,这种情况下虽然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到了,但按照有关规定也是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到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为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需顺延至孕期结束
    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动劳动者在三期内的岗位。带有惩罚性调岗,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也要承担后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四大类。其中,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铅、汞、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还有高处作业、冷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噪音作业、密闭空间作业以及需要经常弯腰、下蹲等高体力强度作业。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的劳动岗位,是否有女职工从事相关工作,以免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责任。女职工也应当了解禁
    2023-06-10
    3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可以解除吗?劳动合同顺延至孕期结束后,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清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的劳动岗位,是否有女职工从事相关工作,以免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责任。女职工也应当了解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2023-04-29
    3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时哪些情形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2023-07-28
    22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情形主要散见于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
    2023-03-29
    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限多久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限多久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
    2023-04-21
    32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到期是自动延期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
    2023-02-18
    222人看过
  •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产假的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
    2023-03-24
    2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重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自然终止。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基本生活得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劳动者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是指劳动者自然人的消灭。死亡宣告是公民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失踪宣告是公民在法定期限内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财产失踪的法律制度。劳动者死亡,或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和当事人不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平等清偿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2023-05-02
    2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规定违约金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包括: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里规定违约金合法吗劳动合同里规定违约金是合法的。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2023-02-17
    4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形有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约定的。只有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如何计算?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2023-03-16
    483人看过
  • 工期自动顺延的情形
    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地上和地下的障碍清除、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②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③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基准点、线和水准点;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
    2023-06-27
    364人看过
  • 本案的劳务派遣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劳动合同
    刘小姐于2004年8月1日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劳务公司派遣刘小姐到某国外跨国公司驻某市代表处工作,并与代表处签订了聘用中国雇员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4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聘用合同约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随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有特殊约定),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合同到期后,三方均无异议,且刘小姐继续在代表处正常工作,则视为劳动合同续延1年。之后,刘小姐一直在代表处工作。自2007年5月20日起,刘小姐生育休息。2007年11月1日,刘小姐休完产假后继续到代表处工作。2008年4月20日,代表处向劳务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在刘小姐哺乳期结束后,即2008年5月19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安排刘小姐休假至2008年5月19日。刘小姐认为,自己自2007年8月1日开始续延的劳动合同应到2008年7月31日才结束
    2023-04-22
    234人看过
  •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资金;发包人突然变更施工计划等各种情形。一、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谁承担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的具体责任承担情况如下: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根据施工合同标准项目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为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筑合同也称为“项目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
    2023-06-29
    400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法定解除
    一、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法定解除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同,可
    2023-04-2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情形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5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
    • 劳动合同合同存在顺延的情形有没有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1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形主要包括: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顺延情形消失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7
      取消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法定顺延”的情形消失,那么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合同终止之后的一个月内重新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1
      一、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 发生哪几种情形劳动合同不发生终止且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3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 (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