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家庄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完成工伤认定
二:石家庄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的办理流程
1.受理:现场提交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2.审核:由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进行待遇核算;
3.复核:对已核算的待遇项目进行再次检查、核算;
4.审批:经审查确定无误后批准支付待遇。
三:石家庄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的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3人看过
-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29人看过
-
供养亲属抚恤金谁发,哪些亲属可领取
319人看过
-
哪些人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363人看过
-
抚恤金中的供养亲属条件
370人看过
-
供养亲属抚恤金如何领取?
175人看过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更多>
-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25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条件是什么?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的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工伤死亡职工,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享受条件为止。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条件规定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哪些情形受到抚恤金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9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
-
哪些人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供养亲属是指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里的配偶,是指合法合配,包括依法认定的事实婚姻,但不包括与工亡职工为同居关系或重婚关系的异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
-
供养亲属抚恤金拿到失去享受条件为止吗, 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供养亲属抚恤金拿到失去享受条件为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工伤死亡职工,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享受条件为止。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条件规定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