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房产拍卖是否需要支付安置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9:33:02 286 人看过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唯一房子被拍卖的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唯一住房拍卖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能够维持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后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员提供居住住房,或者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在房屋变动价格中扣除5-8年租金。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拍卖相关文章
  • 唯一房产能否被执行拍卖还债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唯一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查封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该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无论申请执行人是否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均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当时主要考虑到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必须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而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显然也非常清楚不能清偿债务的后果,如果是唯一抵押房产不能执行,则会让银行按揭或恶意抵押贷款者钻法律的空子,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依据《执行抵押房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申
    2023-04-17
    169人看过
  • 法院能否拍卖债务人唯一闲置房产进行清偿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呢?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五类情况
    2023-06-14
    82人看过
  • 法院能否拍卖债务人唯一闲置房产进行清偿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呢?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五类情况
    2023-02-25
    121人看过
  • 安置补助费是否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
    安置补助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的个人支付的因土地征用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种补助费用,因此,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提供的一个社会保障,因此,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据情况予以支付或者安置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2)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的,例如有的地方在征地时成立了负责安置的公司,那么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的公司,由该安置的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的,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3-04-26
    381人看过
  • 唯一的住房能否进行拍卖
    我们国家从来没有规定过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能强制执行。“唯一”一套和“生活所必需的”是有很大区别的,只有一套不一定是“生活所必需的”,有两套房屋如果其抚养家属人数较多也可能是生活所必需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往往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律师补充: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
    2023-05-06
    485人看过
  • "唯一住房"能否被查封拍卖
    房地产市场又到了风声鹤唳的时候,对于那些高位接盘的购房者来说,一直存在着由于误解而生出的侥幸心理。最常见的有两种:一是“跌太多了我就断供,让银行当业主去”,二是“我的房子是唯一住房,银行肯定不能赶我走”。我想告诉大伙的是:这两种想法都错了,尤其关于“惟一住房不能查封、拍卖”,我相信80%的中国人都这样以为的,可惜法院和银行不这么想,而且他们能拿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80%的中国人之所以理解错,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在2005年12月21日之前,国家的确是这样规定的;二是在2005年12月21日之后,由于担心造成上访事件,很多法院没有严格执行新的规定,执法不严。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关于惟一住房能不能拍卖,一直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所以各地法院判常常要看具体情况做裁决。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宣布自2005年1月1日
    2023-06-11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房产拍卖注意事项有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 更多>

    #房产拍卖
    相关咨询
    • 唯一住房被拍卖,有安置费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你向执行法院提出是唯一生活住房,执行法院按理不能处置。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 2、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
    • 唯一的闲置房产能拍卖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该房屋不是秦某夫妇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秦某一家外出多年并未在该房屋中居住,可以认定其唯一房产状态只是一个假象,该假象不能成为阻碍执行的事由。因此,法院可以根
    • 购买拍卖房,需要支付法院拍卖房子费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5
      通过司法拍卖的房子在办理产权手续时,买卖双方最高得付11.6%的相关税费。根据规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通过司法程序所得,买方要出3%的契税(若是买方唯一一套房,按1%收取);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买方付1.5%的契税,非家庭唯一住房,要交3%的契税;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买方交3%的契税。
    • 唯一住房能否拍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9
      一般不能,但可以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夫妻唯一住房房产可否拍卖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
      夫妻唯一的房屋一般不能拍卖,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住宅或者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