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50:08 49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奖金吗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最低不能低于该平均工资的30%,无最高标准限制,个人认为应该以劳动者应得工资标准计算,所以应是未扣除税费之前的,奖金应该也相应计算进去。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下的劳动者竞业限制
    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有: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劳动者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的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案情回放:云水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5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7日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中及《保密协议》第8条中均约定了王某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王某在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内,即自2006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8日3年内不得到与云水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劳动合同》中还约定了每位员工入职起的月度工资总额中含有5%作为同业禁止的补偿金。王某于2006年1月18日提出辞职申请。2006年2月8日,云水公司与王某
    2023-07-06
    186人看过
  • 规定竞业限制条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约定竞业限制应符合哪些条件?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
    2023-08-02
    256人看过
  • 竞业限制相关注意事项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者离职以后的竞业限制事项,但对于在职员工的竞业限制并未涉及。在职竞业限制包括法定竞业限制和约定竞业限制。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做出了规定,对于普通劳动者是否也存在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呢?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约定。相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理解为允许或者认可用人单位的竞
    2023-04-26
    353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职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合法的。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职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合法的。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离 职 签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是 否 合 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离职签竞业限制协议未满足这些条件,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种协议就是无效的。首先
    2023-09-05
    478人看过
  • 股权转债权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限制
    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相应规定。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根据企业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较为宽泛,而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制则比较严格,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简单来说,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根据其公司性质有所不同:1.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2.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点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
    2023-06-05
    89人看过
  • 竞业限制规定年限是
    竞业限制规定年限不得超过两年。对于竞业限制的年限,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两年。一般竞业限制是在劳动者辞职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在约定的期限结束之后,劳动者可以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一、竞业禁止的期限及补偿方式是怎样的?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补偿方式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方式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是一样的吗不一样。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
    2023-03-21
    309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竞争关系如何认定
    一、竞业限制的竞争关系如何认定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虽不相同或者类似,但两家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经营项目相同或者类似(需举证证明实际经营项目);3、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客户群;参与的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项目的重合度是否较高(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刚竞业限制纠纷);4、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方式是否相同或者类似;5、原单位和新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相同或者经营相同、类似的业务。二、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
    2023-06-16
    36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有关规定
    一、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有关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1、因竞业禁止纠纷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如果企业从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的角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应当作为劳动纠纷处理;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2023-04-15
    253人看过
  • 竞业限制规定的人员范围限制
    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适用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规定的人员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人?竞业限制的人员有以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竞业保护对象范围是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2023-07-07
    489人看过
  • 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的限制有哪些,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怎么处理
    一、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的限制有哪些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的限制有:1.《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3.《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条规定。5.《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怎么处理在职期间违反
    2023-06-19
    3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法律规定
    一、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两不同法律概念。1.保密费不是强制必须支付,但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必须支付的,否则无效2.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目前我国法律都是没有具体标准或规定数额,自由协商确定;但是,在某些地方上会有些地方规定,如不低于三分之一等等,但北京暂时没有二、一般企业多将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在一起规定,但,保密与竞业限制有本质区别。1.保密义务指的是不泄密;是依据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公司保密制度定的保密义务;2.竞业限制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三、双方应各自履行义务及违反的后果。1、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
    2023-06-09
    338人看过
  • 跳槽“竞业限制”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5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24条则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
    2023-05-01
    215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一)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内容,本质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违
    2023-04-27
    240人看过
  • 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效力认定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竞业限制条款作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之一,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也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笔者试从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内在本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的评价、设立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规范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为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提供必要的参考。主题词:竞业限制效力认定法律思考一、前言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时代,商业秘密已经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和制胜法宝,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来达到保守商业秘密和维持竞争优势的目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本来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由于大多数竞业限制条款都未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问题,存在要件缺陷,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基本上都以显失公平为由认定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在维护了员工利益的同时,给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带来了现实及潜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
    2023-06-09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求解答。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有关限制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很明确地说“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给予,如果在事先给付的费用,是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内容,法律上并没有做出过多的规定,一般是允许单位与员工自行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可以按月支付,当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 什么人才可以进行竞业限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9
      对下列人员才可以进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具体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必须合法合理。
    • 竞业限制的商业秘密如何确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确定竞业限制的商业秘密的办法:如果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就能认定为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约定法院管辖有效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0
      法律分析 当事人依法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法院管辖,是有效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