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1:00:11 475 人看过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裁决的一种协议。它既是当事人把争议提交仲裁的依据,也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合法成立,就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即仲裁机构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也就预示着当事人双方放弃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可依仲裁协议抗辩,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让其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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