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南沱镇国土所所长唐邦钧等涉嫌贪污案审计纪实素有雾都之称的重庆,活跃着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审计队伍,因其骁勇善战、屡建奇功,被人们称誉为“雾都利剑”。
2000年11月7日,一个由重庆市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的五人审计小组,来到了涪陵南沱镇开始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实施专项审计。
审计组进点后,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决定首先抽查镇国土所的“出让金”收支情况,将此作为突破口。为了解一些有关的情况,审计组找来国土所所长唐邦钧正式谈话。唐邦钧虽然貌不惊人,但一双眸子却时不时透出一股股傲慢之气。对审计组的到来,他颇为恼怒,曾私下扬言:“谁要想扳倒我,我就先扳倒谁。”对审计组的提问,凡是不涉及到实质性问题,他都流畅作答,一副快人快语的样子。但涉及到关键问题,他就以记不清为借口拒绝回答。
唐邦钧的这种狡猾,并没有难倒审计人员,他们仍然按计划从核实出让金收支情况着手查证。他们将收取出让金的原始收据、记账凭证和银行存款情况逐笔勾对,在浩如烟海的数字中,终于将国土所和唐邦钧本人违法违纪问题查清。唐邦钧在兼任国土所出纳期间的1996年8月21日,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涉嫌贪污出让金4.4万元。审计人员乘胜追击,深入镇信用社抽查其他有关账册,又查出唐邦钧违规在信用社开设了一个存折账户。通过该账户,查出唐邦钧借1997年4月移交出纳工作之机,采用少移交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的手法,从中涉嫌贪污公款8.4万元。随着审计的深入,又查出唐邦钧以“南沱国土所唐邦钧和邓胜铭”之名在农行清溪镇营业所私立银行账户,其账户中的所有收支均由他自己掌握。唐分别两次个人从中提走现金累计10万元,直至当年12月才归还,从而构成涉嫌挪用公款。审计组还查出,2000年10月13日,唐邦钧将重庆庆林汽车涪陵制造公司交纳的购地费20万元现金,存入其个人的储蓄存折上,直至审计组进点后,才将此款陆续转入国土所的银行户头。
至此,问题已基本查清,傲气十足的唐邦钧立刻变得惶恐不安。他私下对审计组的同志说:“你们看这些问题如何才能够摆得平?如何摆平我都愿意。”这句话显然是在暗示审计人员,只要能“摆平”,他可以送钱私了,但当场遭到审计人员的严词痛斥和拒绝。
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审计组又马不停蹄地深入该镇信用社夏家村一社,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抽查。该社社长薛邦禄60余岁,见审计组到来却不惊不诧,不卑不亢。当审计组的同志问到实质问题时,他便以自己喜欢喝酒,喝了酒后什么都忘了一推了之。他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只字不提,审计组的同志也不多言,要来了该社的账、表、证,便埋头细查起来。经过几天的艰苦工作,发现该社出纳秦加会1999年8月30日移交出纳工作时竟多移交2456.85元,审计组的同志深感奇怪,就分别到镇财政所并再次到镇国土所对拨入夏家一社的征地费进行逐笔核对。原来,秦加会采取少列国土所和财政所拨给该社征地费的手法,从中与薛邦禄涉嫌共同贪污70946.21元。
在审查夏家一社收到的征地费时,审计组又发现5.3万元征地费被直接转入了薛邦禄个人存折户上,直到半年后才分次归还。在证据和事实面前,薛、秦俩人不得不承认薛涉嫌挪用征地费5.3万元问题。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审计组终于将唐邦钧、薛邦禄、秦加会等人的问题查清,将其材料移交给了司法部门处理,向当地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
擒贼先擒王之一
407人看过
-
保障公共安全:扬“法”剑出鞘
53人看过
-
讨债兵法——擒贼先擒王
185人看过
-
(一)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226人看过
-
亲子鉴定是把“双刃剑”“剑”出鞘“刃”伤人
467人看过
-
追讨债务的手段——擒贼擒王
136人看过
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或者其他审计机构中从事审计工作的专门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门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人员执行职务时应遵循回避原则、保密原则和受法律保护原则。... 更多>
-
打伤贼贼怎么判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打伤了贼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
-
-
-
剑三现在判多久保释出狱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对于已经被判处三年刑期的犯罪人员来说,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可以减刑、假释。而假释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
出现盗墓贼罪会如何处罚?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