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管辖权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44:20 366 人看过

劳动争议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首先,它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换句话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雇主所在地的任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同一争议双方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两起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的管辖。这是定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地区管辖权。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按照行政区划在各级设立的,因此其区域管辖权不是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的,而是按照成立时划分的管辖权来管辖其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管辖范围可能与行政区划一致,也可能与行政区划不一致

本法未直接规定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管辖级别。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包括: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纠纷:

(1)工人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纠纷

(2)由于住房制度改革,工人与雇主之间发生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

(3)工人对残疾等级评估结论的异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帮工和学徒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职工之间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争议管辖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规定
    一、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从广义上理解,是指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特征与其它争议相比,劳动争议有如下特点:1、主体具有特定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和与其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它不同于民事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不平等性。2、内容具有限定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内容,是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只有当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时,才是劳动争议。例如劳动报酬争议、劳动保护争议、保险
    2023-04-04
    38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
    2023-04-14
    1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
    2023-04-29
    24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的内容: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诉讼阶段的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一、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
    2023-03-09
    4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确定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每一个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即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重合的,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而现代社会,工商业繁荣,异地经营更是家常便饭,用人单位到了异地办厂的时候,出于节省用工成本的考虑,通常会使用当地劳动力,因此很可能用人单位所在地是一处,而劳动合同履行地又是一处,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体现了便民原则。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比,往往更具有诉讼的经济实力,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免去了劳动者奔波两地而付出的时间精力及金钱的成本。关于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
    2023-04-19
    2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确定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每一个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即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重合的,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而现代社会,工商业繁荣,异地经营更是家常便饭,用人单位到了异地办厂的时候,出于节省用工成本的考虑,通常会使用当地劳动力,因此很可能用人单位所在地是一处,而劳动合同履行地又是一处,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体现了便民原则。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比,往往更具有诉讼的经济实力,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免去了劳动者奔波两地而付出的时间精力及金钱的成本。关于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
    2023-04-28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目的是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更多>

    #劳动争议管辖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的权限,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地域管辖、移送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最为基本的管辖。地域管辖也叫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按空间或地域确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它分为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
    •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2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4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