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首先,它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换句话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雇主所在地的任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同一争议双方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两起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的管辖。这是定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地区管辖权。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按照行政区划在各级设立的,因此其区域管辖权不是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的,而是按照成立时划分的管辖权来管辖其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管辖范围可能与行政区划一致,也可能与行政区划不一致
本法未直接规定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管辖级别。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包括: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纠纷:
(1)工人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纠纷
(2)由于住房制度改革,工人与雇主之间发生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
(3)工人对残疾等级评估结论的异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帮工和学徒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职工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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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目的是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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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的权限,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地域管辖、移送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最为基本的管辖。地域管辖也叫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按空间或地域确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它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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