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机构发布的文件是非法的,是否有必要承担行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51:34 320 人看过

1、政府机构是否需要对非法文件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者行政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义务。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就不能产生行政责任。可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维权过程中,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政府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考虑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违法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可以同时要求审查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制定的文件违法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实践中,最好先向上级政府汇报。如果政府不改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滥用职权提起诉讼维权。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的范围:1。拘留、罚款、吊销执照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对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4申请许可证和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行政机关拒不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答复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法定义务的申请。6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养老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请求履行义务。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否是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当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无法出庭的其他正当事由。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吗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时候,在理论上以及地方的实践案例中可以做原告。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
    2023-07-04
    457人看过
  • 起诉行政机关时,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承担不取证的责任
    1、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即被告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供相应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当在提起诉讼前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行政处理或者逾期不赔偿的证据。2。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诉讼中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被告人应当按照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原告因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正当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被告不予受理。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就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当然,原告也有权提供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能证明的,不影响被告人的举证责任。(二)被告提供的证明范围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并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提供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
    2023-05-31
    345人看过
  • 征地批文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发布的信息
    征地批文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布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地审批文件是一种征地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府应积极公开征地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征地、拆迁,(四)紧急救助、特殊照顾、救助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主要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执行情况;(2)财政收支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情况;(四)土地的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金的发放和使用;(五)乡(镇)的债权债务、融资和劳动;(六)紧急救济、优抚、救济、社会捐赠等的发放。
    2023-05-31
    378人看过
  • 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权威解答:交警路某对高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不加以制止,是一种行政不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代替驾驶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根据这些规定,本案中,路某发现高某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应当在处罚后,不能再让高某继续驾驶,否则便是行政不作为。虽然高某的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但路某的行政不作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的
    2023-06-13
    247人看过
  • 政府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1、政府如果不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一、建筑劳务合同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吗1、建筑劳务合同的违约责任肯定是需要承提担的,以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或者是履行的条款不符合约定的内容,那么都是需要进行承担的,但对于承担的方式就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承担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2023-03-09
    83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
    行政强制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进行书面审查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审查重点集中于三个明显,即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和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错误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六章明确了责任承担主体和救济途径。但因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瑕疵导致的执行错误,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学界亦没有出现相应的探讨。一、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依据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错误的责任承担主体,涉及法院执行行为的执行依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还是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有观点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行政行为就转化为司法行为,执行依据应该是法院作出的准予执行裁定。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法院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另有观点认为,法院依职权裁定执
    2023-06-06
    344人看过
  • 政府拆迁房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一、政府拆迁房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房东不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
    2023-06-17
    481人看过
  • 政府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行政许可,要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许可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政策来实行,如果说行政机关对于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进行行政许可,属于滥用行政许可权,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行政许可相关利害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维权。首先,滥用行政许可权作出的行政许可是可以撤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行政许可相关利害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维权,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也就是明确
    2023-05-01
    484人看过
  • 行政法规是如何发布的呢?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根据我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废止的吗?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废止。一般出现了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以新法取代旧法的情况。在追究刑事责任上,对于新法与旧法上的冲突,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2023-07-04
    5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法律责任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许可法律责任承担的条件有哪些一是行政许可行为人有违法行为。二是行为人有过错。三是行为有危害后果。四是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提起
    2023-06-13
    281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给予医疗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种类如下:1、医疗事故行政责任处罚种类(1)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2)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混乱而致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机关可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暂扣或吊销责任医疗单位的行医许可证。(3)申诫罚由于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限期改正等措施。对于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责任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可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4)行政
    2023-06-08
    104人看过
  • 民法典拆迁致人损害政府是否承担责任
    一、民法典拆迁致人损害政府是否承担责任房屋拆迁致人损害的,征收拆迁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政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12
    360人看过
  • 违法强拆政府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违法强拆的是行政部门,依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责任,主要的责任是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开车撞死人负什么责任?车祸司机无责任的话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虽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也是由交强险赔偿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二)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三)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重大责任事故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是刑事还是民事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对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刑事犯罪情形,除了需要负刑事责任外,如果当事人在刑事犯罪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2023-04-10
    225人看过
  • 政府未发布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不合法。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征地程序(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二)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三)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四)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五)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2023-07-07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政府违法批地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因政府违法批地使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有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行政赔偿。
    • 官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这个问题中,行政责任的性质定义应该是有歧义的。通常来讲,理论上的行政责任指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行政组织在行政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名行政组织中的官员,即便是因为失职、渎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也是很难承担本应该由行政组织所承担的行政责任的。例如那些事后被判定为执行国家赔偿的案件,承担国家赔偿行政责任的是行政组织,而不是导致国家赔偿案件发生的有过失的官员。故此,追究官员的失
    •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实践中,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申请人不符合排污许可所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却违法向其发放排污许可证,导致申请人周围的利害关系人受到严重污染
    • 对违法广告发布者承担的行政责任,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要承担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广告法》系国家所制定的针对广告管理的一部行政管理法律,它对违法广告发布者的行政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诸如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通报批评等其他行政处罚。”另外,《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第四个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也有所提及。归纳可知,广告发布者承担以下几种行政责任:没收广告费用、
    • 地方政府发布的决定是否有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5
      首先给你纠正一下,当地政府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是规章,不具有法律的效力。规章只有国务院行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才称为规章(详细可查阅立法法),地方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文件不叫规章,只能叫行政决定、命令或文件。如果双方约定的合同不违法,当于当地政府的行政决定有冲突,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相关链接:《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