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拆迁房屋征地奖励标准(最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00:41 468 人看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住宅部分)、私有房屋而实施奖励的和征收私有房屋给予搬迁困难补助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三条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被征收人适当奖励,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一)成新奖励。对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实际成新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如房屋提高两个成新后仍不足六成新的,可以按六成新计算补偿,最高按十成新计算补偿。

(二)上浮奖励。对被征收房屋在提高成新的基础上,可再根据评估报告测算出的征收补偿单价适当上浮,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5%。

(三)提前搬迁奖励。可以根据被征收人的搬迁时间,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励。具体分段时间和档次在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四)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被征收人,可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选择货币补偿奖励,但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五)寻找房源奖励。对被征收人给予寻找房源奖励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得分开计算)10000元。

第五条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提前搬迁奖励。

第六条对于私有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采取货币补偿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提前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寻找房源奖励。

第七条对于征收直管公房住宅和征收单位自管产住宅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产权管理单位(产权单位)200元/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励。直管公房住宅的产权管理单位和自管公房住宅的产权单位在获得提前搬迁奖励款项后,应当根据合法承租人的搬迁时间,给予合法承租人提前搬迁奖励。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征收人不得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一)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

(二)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但未按协议约定期限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

(三)由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

第三章补助办法

第九条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突发重大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确有搬迁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区房屋征收、民政等部门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由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房屋征收部门适当给予房屋搬迁补助。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助工作的监督。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补助的相关事宜。对被征收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形,区房屋征收部门必须会同区监察、民政部门进行个案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补助发放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助结果分别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和区监察部门备案。

第十条搬迁补助的操作程序按照申请、公示、个案核实、复核、发放等五个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征收单位自管产住宅和直管公房住宅,其合法承租人符合搬迁补助相关条件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补助手续,不得弄虚作假,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申领搬迁补助的被征收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证明材料,不得伪造证明材料,不得冒领搬迁补助,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第十三条对被征收人实施最低面积保障的,在实行货币补偿时,应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和45平方米之差的补偿价格,其面积差值部分的补偿价格统一按3200元/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6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征收项目,仍按《长沙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3号)执行。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印发

2、回复:拆迁,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回复更多关键词,就有不同的信息出来

比如,回复:棚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拆迁奖励的意义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奖励的意义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减少房屋拆迁中补偿产生的争议,让拆迁顺利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拆迁时如何计算拆迁补偿房屋面积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
    2023-03-22
    135人看过
  • 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在不同的城市会根据不同的时间产生相应的变化,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以下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2020年长沙的补偿标准包括调整幅度、地类修正系数以及区片等级的变化,相应变化数额的产生造成补偿标准的改变。所以相关长沙人民可以根据改革内容做出一些调整。长沙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
    2023-02-24
    37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拆迁奖励的意义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拆迁奖励的意义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奖励的意义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减少房屋拆迁中补偿产生的争议,让拆迁顺利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拆迁时如何计算拆迁补偿房屋面积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3、穿过
    2023-04-16
    226人看过
  • 长沙县征地拆迁政策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扎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二、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对专业菜地、专业渔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58000元/亩、二类专业菜地40000元/亩;一类专业渔池22000元/亩、二类专业渔池11000元/亩。专业菜地、专业鱼池的认定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企业建设用地(砂石场、预制场、砖厂等用地除外)补助费,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四、征地补偿区域(片)的划分作相应调整。五、坚持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分配指导意见。六、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落
    2023-03-20
    285人看过
  • 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以上是农村拆迁补偿政策中补偿标准。一、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1、房屋拆迁公告:首先,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2、进场评估:(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
    2023-04-01
    23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最新补偿标准
    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2023-02-20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拆迁奖励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2
      对于拆迁奖励,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由市县一级的政府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根据目前新政策,对被拆迁人的奖励,可以按照拆迁片区商品房价值的10%确定数额。在实际操作中,不得将对设备补偿等和拆迁奖励混为一谈。
    • 长沙市征用土地拆迁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31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
    •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