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移税
财产转移税,一般又叫赠予税,是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财产转移税是对财产所有者生前转移与他人的财产课征的税收。为了防止被转移人生前通过大量转移而逃避,大多数征收的国家都同时征财产转移税是主要税种,财产转移是作为的补充税种征收的。财产转移开征的效应主要包括它的经济效应、财政效应和社会效应。
征收原因
各国征收财产转移税,在一些方面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也是两税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具体可概括为:
(一)调节社会分配。国家通过遗产和赠与税,实行区别税负,将拥有高额遗产者一部分财产归为社会所有,用以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及社会福利事业,形成社会一种分配的良性循环。
(二)增加财政收入。
(三)限制私人资本。在贫富悬殊、社会矛盾激化的现代社会里,适当限制私人资本,缓和社会矛盾。
(四)抑制社会浪费。财产所得和受赠财产,对接受者而言是不劳而获,容易使继承人和受赠人奢侈浪费。课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将一部分财产转为社会拥有,对抑制浪费,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有一定作用。而且允许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从财产额外负担中扣除,鼓励大众多向社会捐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平衡纳税人的心理。由于重课由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而获得的非劳动所获的财产,减少因血统、家庭等非主观因素带来的财富占有,使用权人们在心理上感觉较为公平。
征税依据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开征任何税种,都应当有其科学合理的依据。中国要顺利开征赠与税,首先应当解决开征的依据问题,这是确保赠与税制度设计合理、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从已经开征赠与税国家的情况看,开征赠与税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两个:(1)赠与税是对政府提供保护个人财产这种服务的付费;(2)赠与税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手段。律师认为,这两个依据虽然有一定道理,却不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而且这两个依据本身也存在很多争议。下面将对这两种论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
(一)赠与税是对政府保护和监督个人财产这种服务的付费
这种观点认为,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包括财产的转移权,受政府的保护,正是由于政府的存在,才使得财产转移和继承能够顺利进行。作为对政府提供的这种服务的报偿,遗产或赠与的受益人应当向政府支付一部分费用,即缴纳赠与税。律师认为,这种试图从政府职能与税收关系的角度研究赠与税征税依据的论点,是正确的,但由此推论出政府保护个人财产同征收赠与税具有内在关系,却有失偏颇。
1.政府的基本职能,是通过提供司法、外交、警察、军队、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实现这些职能,政府需要通过税收、收费等方式聚集财政收入,但绝不能将政府的某项职能同某个税种简单机械地一一对应,否则将导致严重后果。如果政府保护个人的财产继承和转移要征收赠与税,那么保护居民个人的人身安全则应征收保护税,维护公共秩序应征收秩序税等,依此类推,将可能导致乱征税和滥收费,甚至会使整个社会陷入混乱状态。
2.如果说赠与税是对政府保护财产的付费,那么所有人的财产都受政府保护,财产多的人与财产少的人享受政府保护这种公共产品是等量的,政府并未向富人提供特殊的保护和服务,为什么只有财产多的人才纳税,而且财产越多纳税越多呢?
3.同样受政府保护的一笔财产,用于子女教育等方面可以不缴税,留给子女支配却要缴税,其理由何在?
由于“对政府提供服务的付费”的论点存在上述问题,律师认为将其作为开征赠与税的依据,理由不充分。
(二)赠与税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手段
这种论点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价值判断之上的:所有财产最终都是归属于整个社会的,所以在一个人死亡时,应当将他(她)所拥有的财产归还给社会,赠与税就是实现个人财产最终归还社会的有效手段。这种论点所依据的前提本身就是有争议的,对于个人财产是否归属于整个社会,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天赋人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生前身后,都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其他任何个人和政府都无权干涉。上述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并不存在是非问题,而主要是一种价值判断和取向问题。显然,为了顺利开征赠与税,我们不能将一个本身就有争议的论点作为征税依据。
(三)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
由于上述两种理论观点存在很多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因此不能机械地照搬过来作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律师认为,中国开征赠与税的依据,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客观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效率,二是公平。为了实现公平目标,政府要对居民的收入和财产进行适当调节,防止贫富差距过大。赠与税就是政府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和财产的税收手段。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这是完全正确的,也确实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居民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贫富差距过大,会造成社会不稳定,也会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率,所以需要政府予以适当调节。从中国政府的政策取向看,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政府开始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社会公平问题上,并着手进行调节和引导。研究开征赠与税便是拟采取的措施之一。
-
财产转移协议的内容包含什么
499人看过
-
如何找到婚内财产转移的证据?
373人看过
-
夫妻如何转移财产转移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322人看过
-
婚内财产已转移要如何分
461人看过
-
婚内房产转移如何缴纳税费
287人看过
-
婚内转移财产,婚内财产转移怎样办
275人看过
遗产税又称“死亡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亡公民所遗留的财产进行的征税,其征收方式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共三种。目前,我国还没有制订并实行遗产税。国家征收遗产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遗产的管理防止贫富过于悬殊。... 更多>
-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婚内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但若一方独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则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至法院,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转移财产的方式有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
-
婚内转移财产的转移怎么办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0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婚内共同财产虽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能够转移的婚后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的部分,是可以转移和自由处分的。
-
离婚转移财产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5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最终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
-
婚内财产如何才算产权转移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1婚内转移财产是不少见的情况,很多夫妻在选择后会开始转移自己的财产,简单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那么,婚内转移财产怎么认定呢?婚内转移财产怎么认定?具体如下:根据我国《》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