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否能获得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14:53 136 人看过

工伤事故有赔偿。即使是工伤事故的责任在伤者,但是只要事故的发生地是在工地上,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就可以认定为是工伤。除此之外,还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受到意外伤害的也属于工伤的认定范畴。

一、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3、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赔偿标准,伤残等级不同,其赔偿标准也不同;

5、一至六级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不同,其赔偿标准也不同等。

二、工伤事故认定条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总之,工伤事故有赔偿。即使是工伤事故的责任在伤者,但是只要事故的发生地是在工地上,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就可以认定为是工伤。除此之外,还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受到意外伤害的也属于工伤的认定范畴。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1、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要提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者提出工伤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则要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部门受理申请后,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3、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最终认定为工伤了,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工伤事故能否获得双倍赔偿?
    工伤事故能否获得双倍赔偿最高副院长黄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受害人获赔付不免除第三人的侵权责任问: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
    2023-06-07
    184人看过
  • 临时工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临时工一般与用人单位是雇佣关系,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但临时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一、无法认定工伤可否主张工伤赔偿无法认定工伤不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需要当事人被依法认定为工伤。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新职工工伤还没交保险没休息怎么办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三、
    2023-06-22
    449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同时获得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有些当事人可能既是交通事故也是工伤事故。那么围绕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同时获得的问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相关知识: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问题,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什么是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路、加班的途中时间是否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等问题难以界定,因此经常引发很多争议。200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旧的《企业
    2023-04-23
    265人看过
  • 成都工伤事故能获得哪些赔偿
    一、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
    2023-05-27
    327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事故能获得多少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7(一级伤残)25(二级伤残)7(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
    2023-03-12
    449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事故能获得多少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7(一级伤残)25(二级伤残)7(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
    2023-03-28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是否与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兼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 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0
      1、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兼得的。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 2、因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两者在法律上并不冲突。
    • 交通事故伤者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否再获得保险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 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那么,受害人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若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兼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