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9:13:35 472 人看过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针对不同的个案,要进行不同的具体分析。

总的来说,认定交通事故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点就在于审查侵权行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上下班期间、开出租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这一债务即是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常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为例,这类侵权行为多为违反相关交通法规、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产生相应的赔偿责任,形成侵权之债。那么,该侵权之债本身不可能有益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但该驾驶行为本身是否有益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也是判断此侵权行为产生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因素。

如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正在营运,该营运收入亦用于家庭正常生活支出,那么应当认定该侵权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该驾驶行为并非有益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就不能轻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当结合债权人的举证情况来予以综合判断。

综上,在推定认定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以一般理性人的角度并结合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经过及夫妻另一方是否知情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从侵权行为是否有益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出发,强调‘共’性,在衡量该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夫妻利益共享的基础上,确定该侵权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实现夫妻风险共担。否则,就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规则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产

确实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是可以执行夫妻共有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意思就是可以先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会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先暂停其他处分行为,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执行会中止;如果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继续执行。

当然即使驳回异议,另一方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只要其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可能判决不得执行。当然,不管是驳回异议还是驳回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都是需要足够证据支持的。

在另一方采取这些措施后,法院依程序都是需要审查证据,只要查封的属于共同财产,那么一般都是会驳回异议或者驳回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

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以一方名义借债如何认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以一方名义借债,如果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分居期间丈夫欠债妻子有责任代偿吗?男方在分居后欠外债,如果该债务所借的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有义务替其偿还;如果是丈夫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妻子没有义务替其偿还。二、妻子借钱还房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妻子借钱还房租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2023-03-21
    338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为公司股东一方为公司监事所负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应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若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对该债务进行了追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应判断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若债权人能够证明公司经营已经纳入家庭意志,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公司即为夫妻共同经营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民法典离婚时怎么确定夫妻共同债务以下这些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2023-04-03
    321人看过
  • 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吗
    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分居两年离婚债务如何分配我国目前还没有分居制度,分居期间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在分居期间离婚前,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向外借款,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的,该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部分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非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二、如果老公欠我贷款的条件我有责任偿还吗丈夫借高利贷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3)如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利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不用偿还。(4)夫妻双方如果对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不需要偿还。三、没有签名是否属于夫妻债务即便一方没有签名也是算夫妻债务的
    2023-03-24
    377人看过
  • 夫妻一方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算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一)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二)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
    2023-03-12
    153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中,否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妻子有交通事故赔偿,丈夫是否可以执行可以,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共同债务我只还一半不一定,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判共同债务由夫妻一人一半还债务,还是谁名下有财产让一人还款,需视情况而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三、老婆借钱老公要还吗妻子借钱丈夫可能要还。具体需要看欠债是
    2023-03-11
    441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中,如何判断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
    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的认定:(一)个人婚前债务。(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一方的高额消费是夫妻债务吗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额消费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该笔高额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
    2023-07-05
    1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负债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有证据证明欠债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综上所述,老公在外借债不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下,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认定情形属于予以批准,如果债务属于老公个人欠下,则妻
    2023-07-04
    164人看过
  • 如果夫妻一方名义贷款,这个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贷款算不算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18
    434人看过
  • 证明所借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仍为共同债务
    若能够证实在借款期间内该笔资金并无被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之开支,那么这将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乃是为了应对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所必须的各种开销,而产生的欠债行为。这种情况下的夫妻共同债务往往源于,对于夫妻所共有的家庭财务进行管理、支配,以及从中获得收益和处置所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7-28
    28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会因为离婚转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后,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连带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经营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为共同债务。离婚前的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五点: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2023-07-23
    76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算不算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算不算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算是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夫妻离婚后清偿共同债务的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后清偿共同债务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协商原则、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三、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是否为共同债务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如果该借款女方知情,且该贷款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如果是用于个
    2023-05-06
    250人看过
  • 举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下摄司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公开审理一起涉及1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蔡某与被告左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左某因需要资金周转于2013年10月10日向原告借款13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2013年10月31日归还。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均未归还。另被告莫某与被告左某系夫妻关系,原告认为借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13万元及借款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左某向原告蔡某借款,并向原告蔡某出具了借条,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左某应当偿还借款。被告左某向原告蔡某借款虽系在其与被告莫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款发生在其与被告莫某协议离婚前两个月,两被告协议离婚时被告莫某对该笔债务并不知情,且在借款发生后被告左某与被告莫某并未长期共同生活,亦没有重大的家庭支出,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应当视为该
    2023-06-08
    157人看过
  • 丈夫生病所借债务,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配偶身患疾病寻求经济援助竟被一概视为夫妇的共同负债。明确指出,夫妇双方皆肩负彼此供养的责任与道义,任何由其中一方或两者共同投入到疗愈疾病中的资金及为此类需负有法定责任之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均被划归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范围之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5
    69人看过
  • 赌博所欠债务能否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参与赌博而形成的债务并不具有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债务合同或在事发后得到另一方理解与认同,从而产生的债务才能被视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销所产生的债务,也可视作是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任何由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债务及未被用作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不被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2
    1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9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此之外,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
    • 家庭生活中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5-07
      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 个人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7
      那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意思去借的?如果是一方借的,另一方不知情,且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承担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配偶以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7〕4号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
      判断标准除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