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人员与业主之间一般为承揽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42:32 276 人看过

帮别人装修新房,在作业过程中受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受伤的工人遂将新房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可诉讼请求却被法院驳回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现年50岁的周海是江苏江阴某村的木工,平时靠打临工为生。2008年9月,平时要好的小包工头孙强找到他,说接了个新房装修的活,问他干不干。有活上门,哪有不去的道理?于是,周海跟着孙强来到被告刘大方的新家,开始在装潢房屋中工作。9月17日中午,周海跟其他几个工友一起喝了一斤白酒。下午施工时,周海的右手中环指不慎被电刨创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09年2月,周海将刘大方告上法院,以自己受刘大方雇佣受伤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刘大方赔偿自己各类损失四万八千余元。刘大方却辩称,自己与周海之间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合同关系,周海受伤是他自己工作疏忽,根据相关法律,他不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法律,从事家庭装潢的人员与业主之间,一般应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不适用雇主责任。如业主的定作要求或者指示并无过失的,对于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业主不负赔偿责任。本案中,刘大方作为业主委托孙强对房屋进行装潢,孙强又邀请周海等人一起施工的行为,应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周海主张其与刘大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意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周海也未提供刘大方的定作要求或指示存在过失的证据,因此,对于周海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刘大方不存在过错,不应负侵权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周海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
    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合法转租合同成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发生租赁关系,与普通租赁关系没有区别。从德、日学说和判例来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与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间的租赁关系同时终止时,次承租人可以直接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其性质属于次承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合法转租合同成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发生租赁关系,与普通租赁关系没有区别。从德、日学说和判例来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与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间的租赁关系同时终止时,次承租人可以直接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其性质属于次承租人代替承租人的返还。当次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与出租人混同时,原则上原租赁合同应当归于消灭,但是为了次承租人的利益,应当认为在转租合同存续期间,原租赁合同仍有效。
    2023-06-09
    448人看过
  • 装修人员私下揽活不完工业主无法维权
    昨日,家住汉口百步亭景兰苑的刘女士反映,一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装修时,工程没完工就“闪人”了。今年5月,21岁的监利人曾某在该小区装修房子时,得知刘女士有新房准备装修,便承诺以3.6万元的总价揽下这活,包工包料。刘女士随即与曾某签下装修协议,但协议上没有公章,只有曾某个人签名。装修半个月后,曾某以预付款不够发工人工资为名停工,刘女士无奈,分多次付给曾某共4.1万元,曾某全打了收条。10月底,房子还没粉刷,曾某便“闪人”了。刘女士多次联系曾某,曾某索性把手机停机。刘女士只得再次花钱请人收尾。刘女士随后找到曾某所在的装修公司(位于青山区)。该公司负责人称,曾某只在公司上班4天就辞职了,因刘女士是与曾某个人签的合同,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据业内人士称,刘女士遇到的这类情况比较普遍,一些搞装修的项目经理私下低价揽活,签协议时承诺得很好,业主一旦交了钱,就丧失了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主动权,若装修后出现
    2023-06-10
    147人看过
  • 承揽人之间是否为合伙
    一、承揽人之间是否为合伙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二、普通合伙人与执行合伙人的关系是什么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有普通合伙人全体决定,委托出来的。负责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同时普通合伙人具有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能,执行事务合伙人需要定期向普通合伙人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况。《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三、合伙人需要的共同价值观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价值观决定了我们的认知,它直接决定和影响了一个人的理想、信念和生活目标以及追求方向的性质。了解了合伙人的价值观之后,对于初创企业来讲选择价值观相同的合伙人显得尤为重要。
    2023-05-06
    105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装饰装修合同区别
    在传统民法中,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部分。但两种合同还是存在区别的。承揽合同与装修装饰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装修装饰合同一般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2023-03-21
    415人看过
  • 家庭装修违约金一般怎么计算
    在家庭装修逾期后,违约金一般是按家装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来计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签了卖房合同后违约金是多少当事人若与他人签订卖房合同后被诈骗的,则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处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约定多少有效《民法典》中合同约定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但是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
    2023-03-22
    455人看过
  •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间接关系。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一、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1)对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行业,应符合这些特别规
    2023-04-05
    287人看过
  • 家庭成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如何举证
    一、家庭成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如何举证举证家庭成员之间的雇佣关系的,最好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如果没有雇佣合同的,可以提供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023-06-17
    283人看过
  •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服务,雇用人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雇人,他并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依据法律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吗1、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存在雇佣关系;2、个人与个人签订雇佣合同,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变成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
    2023-07-07
    329人看过
  • 承揽装修失明房主担责3成
    庭审中,原告认为自己为被告装修房屋,双方形成雇佣关系。因被告提供的铁丝属刚性铁丝不符合施工要求,导致原告受伤,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辩称,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是承包给王某某施工,原告是王某某找来干活的工人,自己并未与原告形成雇佣关系。另外,因施工时需用铁丝,被告立即去购买,待回来时原告已经受伤。自己并未要求原告先使用家里剩下的刚性铁丝。综上所述,被告不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杨某、王某某虽未与被告订立书面装修合同,但双方就工程内容、工程价格、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方式、设备和原材料的提供等内容协商达成了口头协议。协议内容反映了双方当事人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原告等人是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为被告完成装修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双方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原告是共同承揽人,其与被告之间不属雇佣关系。被告明知承揽方无相应的施工资质而将其房屋装修
    2023-06-06
    94人看过
  • 提供家庭装修劳务并按天领取报酬是否为承揽合同
    一、提供家庭装修劳务并按天领取报酬xx应xx要求到xx家中做工,为xx安装天花板和地板。双方约定:xx按照做工天数向xx支付报酬,工钱为每天50元;xx自备工具。几天后,xx在对一块木板实施切割的过程中,被木板中飞溅出来的铁打刺伤眼睛,造成经济损失计8000余元。xx诉至法院,要求xx赔偿其经济损失。二、是否为承揽合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佣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如果自己找的其他人来的话一般还是要签定合同,那么对方和自己是不是就构成了承揽关系。的地位是
    2023-02-27
    97人看过
  • 家庭装修合同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家庭装修合同是否属于雇佣关系来源:作者:时间:2010/11/30家庭装修合同是否属于雇佣关系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争议比较大。这两种合同最主要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以工作的结果为目的,而提供劳务不过是达到结果的手段,如果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结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雇佣合同中是家庭装修合同是否属于雇佣关系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争议比较大。这两种合同最主要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以工作的结果为目的,而提供劳务不过是达到结果的手段,如果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结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雇佣合同中是否达到一定的工作结果并非合同的主要目的,只要雇员提供了劳务,雇主就应当给付报酬。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风险负担不同。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由雇主承担责任,如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
    2023-06-10
    146人看过
  • 装修承揽人死亡谁负责
    装修承揽人死亡谁负责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装修是承揽行为的,业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业主雇佣工人装修的,业主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应什么时候申请鉴定?1、如果签的装修合同本来就有约定,那就按约定处理即可。2、如果合同对什么时候去申请质量鉴定并没有相关约定的,那么一般在进行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时,对装修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后,就可以与装修方协商共同申请权威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到时候将以鉴定报告为判断依据。不过,最好是双方协议确定申请权威第三方鉴定,避免到时候可能出现的二次鉴定,造成不必要损失。如果经过房屋装修工程质量鉴定发现是不合格的话,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就可以了,要是没有关于这个的约定,或者房屋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属于违约内容的,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1、找对方协商出现这种问题,现在可以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
    2023-02-26
    360人看过
  • 业主请人无资质装修工人承揽包工摔伤了谁负责
    一、业主请人无资质装修工人承揽包工摔伤了谁负责1、装修时工人摔伤,户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户主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通俗地讲,就是业主和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之间是承揽法律关系,如果包工头找来的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了,这个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又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的话,那么业主就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二、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的,就需要分别处理:1、雇工人身伤害的赔偿劳动者和单位是雇工的雇佣关系的,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规定,由雇主按照普通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分包的单位个人没有用工、安全生产资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认定为工
    2023-03-06
    191人看过
  •  明确雇主责任与雇佣行为之间的关系
    在确定雇主责任中的雇佣行为时,需要考虑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时空标准、名义标准和目的标准。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时空标准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名义标准是要看该行为的实施是否以“工作”或“职务”名义实施,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目的标准是判断雇员所实施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为了便于履行职务。在确定雇主责任中的雇佣行为时,需要考虑行为人所享有的职权。这是判断行为性质的重要标准。第二,时空标准。这—标准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第三,名义标准。名义标准是要看该行为的实施是否以“工作”或“职务”名义实施,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第四,目的标准。目的标准是判断雇员所实施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雇主的利益或者为了便于履行职务。 雇 佣 行 为 界 定 : 核 心 维 度 是 职 权
    2023-09-0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装修合同中的装修设计师与业主之间存在哪些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31
      1、你公司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你公司负责装修并且提供辅料。合同有效,只要你公司提供了辅料且按照约定进行了装修,业主应该支付有关的费用。 2、对门窗墙地砖等主料,业主委托设计师进行购买,是业主和设计师之间达成了委托合同,一发设计师应该按照业主的委托为业主订购门窗墙地砖等主料。如果设计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代表你们公司,那么你们公司用的按照业主的要求业主购买门窗墙地砖等主料。 3、如设计师不是职务行为,那
    • 家庭装修承揽合同都写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是否属于承揽合同,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将全部工作交给他人,由他人提供工具和人工,并以固定装修费为结算方式的,应当认定为承揽合同。如果仅以每天提供工资,并且自己提供工具的,应当认定为雇用关系。
    • 家庭装修一般多少钱家庭装修一般赔偿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人身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年修正)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
    • 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业主是甲方,承包方是乙方,监理是第三方。r甲方让第三方监督乙方工作质量的关系。
    • 什么是承揽关系,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完成一定工作未内容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它们有以下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