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2:20:23 334 人看过

子女名下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一、居住权怎么办理

居住权的办理如下: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二、居住权的义务如下: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综上所述,居住权是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人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居住权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居住权与所有权优先的是哪一个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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