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23 13:54:21 272 人看过

一、什么是破产程序启动

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后予以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破产申请予以受理,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一种司法行为。

二、破产程序启动的情形

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法院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

(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

(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

(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

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三、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后果

(一)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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