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的纠纷有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0 18:17:55 343 人看过

一、侵害商标权的纠纷有什么样的

侵害商标权纠纷,尚不构成犯罪的,不严重。

如果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标侵权被起诉有什么样的后果

商标侵权被起诉后的后果有:

(1)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7)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按照获得的利益对被侵权人予以赔偿。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有什么样的行为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n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n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n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n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标侵权纠纷有哪些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商标侵权行为。①未经许可的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主要表现是,在自己生产或出售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损害注册商标的声誉,侵占本应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市场和应获得的利益,同时也蒙骗了消费者。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这里所指的“销售”包括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输、展览宣传、批发和零售等有关销售活动。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伪造或擅自制造或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④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假冒”。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低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商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
    2023-06-01
    243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的判断准则
    本文是对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裁判标准的改写,其中包括两个要点。首先,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不能侵犯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其次,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以下是对商标标志著作权案件裁判标准的改写:1.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不得侵犯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2.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商 标 申 请 与 著 作 权 : 不 得 侵 犯 他 人 已 有 的 在 先 权 利 , 抢 先 注 册 他 人 商 标根据《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商标申请和著作权保护有着不同的法律保护期限和范围。商标申请在核准注册后,其持有人将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长达10年或20年。而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受
    2023-09-12
    313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中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纠纷的侵权行为如下:(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纠纷有的辩吗1、商标侵权产生纠纷后,商标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人可以答辩,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在15日内出具答辩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
    2023-07-12
    105人看过
  • 侵害商标权纠纷法院会如何判?
    一、侵害商标权纠纷法院会如何判?侵害商标权纠纷法院会按照当事人的权利主张范围,根据现存的证据,确定是否支持权利主张。例如,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责令销毁。对侵权赔偿,按照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顺序确认,仍无法确认的,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二、侵犯商标权纠纷如何处理侵犯商标权的可以协商、调解、投诉
    2024-01-25
    389人看过
  • 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
    所谓特殊标志,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管辖】对于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目前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做出规定,因此,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案件来确定管辖。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侵权行为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但鉴于特殊标志也是一类商业标识,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来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法律适用】与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相关的规定主要是《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13条,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侵害特殊
    2023-04-22
    361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的自行协商问题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案件数量,使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资源。但应当注意,自行协商的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纠纷,对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主业且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其侵权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即行政责任可予以免除。第三,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协商解决即意味着权利人自己已经认为未对本权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从而放弃了对侵权人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
    2023-06-13
    331人看过
  • 侵害共有权是侵权纠纷吗
    侵害共有权是侵权纠纷。共有权是民事权利主体拥有的合法民事权益,收到损害的,损害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品房买卖中侵害共有权的赔偿损失本纠纷涉及商品房买卖中定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而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损害赔偿金和定金的适用是不同的。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定金的适用不以发生损失为必要条件。而损害赔偿金必须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必要条件,否则不能适用。在买卖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发生损害赔偿情况下,该如何进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
    2023-07-30
    199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的有哪些原则
    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件,不主动要求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协商,可给其一定的期限自行协商,到期未提供已经协商解决的证据,则宜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2、工商机关接受商标权利人投诉的案件,应当视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协商或者已经协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门不再主动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工作。3、就商标纠纷已经立案的工商机关,应涉案当事人请求,在未就该案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涉案当事人又经协商同意和解的,若其和解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工商机关可以应其书面请求做出撤案(销案)处理。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
    2023-06-13
    175人看过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
    附:典型案例福建省**铝厂诉闽侯县福利装璜装饰福州工程部供应站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1985年10月30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第235758号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为“闽铝牌”,允许使用于第21类商品铝锭、铝型材、铝板、铝杆、铝合金,注册商标所有人为福建省**铝厂,有效期至1995年10月29日。1992年11月,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将假冒的“闽铝牌”铝型材1551.8公斤售给连江县档案馆建设的施工单位,并将原告1991年5月28日开出的铝型材质量保证书上的日期涂改为1992年5月28日,数量2.8吨改为5.8吨,提供给施工单位。对此,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1992年12月10日立案调查,并在被告处查获假冒“闽铝牌”商标、标识350张。1993年1月14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被告非法销售1.5吨铝材,从中牟利,决定销毁被查扣的假冒商标、标识,对被告非法销售额3万元处以10%的罚款
    2022-11-29
    331人看过
  • 怎样处理名誉权被侵害的纠纷
    一、怎样处理名誉权被侵害的纠纷处理名誉权被侵害的纠纷的方式是:权利人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他停止侵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使侵权人承担以下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2.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民法典规定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多久民法典规定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2023-06-04
    293人看过
  • 侵权成立的商标侵权纠纷不承担赔偿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那些能够证明自己商品合法来源的销售商,他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还是应该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的“类似服务”?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认定服
    2023-08-02
    495人看过
  • “天安”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贵州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吴斌,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贺雷波,女,1977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山东省成武县成武镇伯乐大街集体xxxx号。被告北京xx联合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xx街x号。法定代表人黄xx,董事长。原告贵州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xx公司)与被告北京xx联合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xx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4月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7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贵州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斌、贺雷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xx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判决。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xx商标是1993年2月10日经原国家工商行政
    2023-04-23
    42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商标相同
    一、如何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商标相同1、商标外观。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2、商标读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3、商标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
    2023-06-12
    66人看过
  • 商标案件纠纷中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案件纠纷中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商标案件纠纷中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有:1.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其驰名商标的;3.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二、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1.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一项国际性义务。2.维护公平竞争,需要建立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后,一些不法商人采取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究合法、公平竞争,要使市场经济朝着有序、健康的道路发展,就必须建立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制度
    2023-04-10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害商标权和商标权纠纷到底是一样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侵害商标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什么是侵权商标的商标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侵权商标全国标准都是一样的侵权商标的含义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嫌疑的商标。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的概述商标侵权案最常见的方式,一是采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二是把商标用在和相对人近似的产品上。经常看到的假冒知名商标、冒牌货等均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两
    • 侵害商标权纠纷是怎样的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0-03
      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意思是: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和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的一种纠纷。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侵害商标权纠纷赔多少钱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26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差异较大,通常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浮动。具体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诸如实际损失大小、侵权方所得收益以及商标使用费等。若恶意侵权情节严重,则可在此基础上乘以1至3倍加以确定。此外,即便难以确定具体损失或收益,也可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予以赔偿。
    • 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商标侵权法律咨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一、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二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四、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