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的。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行政诉讼是怎样确定被告
(一)直接起诉的:谁行为,谁被告。(二)共同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三)经上级批准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仅采用形式的标准。(四)复议后的被告:(注意与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比较)1.维持的(逾期复议同)为原机关,改变的为复议机关。2.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3.复议机关不作为的:(1)对原行为不服,原机关为被告。(2)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复议机关为被告。(五)法定授权的,该组织是被告。(六)行政委托: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七)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1.非行政机关有行政主体资格:共同为被告。2.非行政机关无行政主体资格:仅行政机关为被告。(八)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或决定撤销的行政机关作被告。(九)告不作为的,以收到申请而过60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关为被告。(十)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的:关键看有无授权。1.无法定授权的以设立的机关为被告。(部下的司或局里的处;分局或派出所;执法大队或稽查大队;××领导小组或××办公室)2.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该机构是被告(如派出所、消防监督机构)3.越权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派出所罚600元的,该所是被告,但派出所不会作拘留决定,只能作事实上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更不会作劳教决定)4.无权授权(名为授权,实为委托):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二、作出行政处罚具有法定资格的有
作出行政处罚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特征有什么?
1、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人主体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2、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存在是以他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前提,如果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法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他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例如,甲向乙借款二万元,后经政府批准,用该款建房一所,但是水利部门认为甲的房屋系建在河道旁,影响
泄洪,乡政府越权审批无效,责令甲拆除房屋。甲对处罚不服,起诉后,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乙却不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因为是水利局的具
体行政行为并没有消灭甲、乙之间的民事借贷关系。乙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实现。
3、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否则,就不会发生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这是与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4、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自己独立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既不为了维护原告的权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权益,
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参加诉讼的标的与原、被告之间争议的标的具有同一性,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他的权利义务。
-
交警大队是否是行政诉讼主体
444人看过
-
个体户能否作为独立的被告
122人看过
-
没有所有权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152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能否作为诉讼主体
436人看过
-
能否将交通违章扣分作为行政诉讼的独立事项?
369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能否独立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96人看过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独立作为诉讼主体?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8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符合诉讼当事人诉讼主体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赢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可见合伙企业有自己的财产,具
-
分公司能否作为独立诉讼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09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在作为被告情况下的程序处理,做出了两条规定。虽然这两条规定看似冲突,但实质上它们具有内在统一性。 首先,公司法属于实体法范畴,而民事诉讼法则属于程序法范畴。这两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类似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现实与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公司法是对公司内部管理关系的分配。 最后,在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分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
一般主体一个能否作为行政诉讼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4一般主体能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
-
公安派出所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吗,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作为诉讼的被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应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理由是:(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
-
自己的车能否作为保险合同的诉讼主体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挂靠车辆分两种。一是固定资产挂靠,二是名义挂靠。固定资产挂靠如车辆属固定资产挂靠到某运输公司,出现法律纠纷,则按照资产所有主体来起诉对方,即起诉被挂靠的运输公司;名义挂靠如车辆只是名义挂靠,且固定资产所有人为车主本人,则按照资产所有主体来起诉对方,即起诉车主本人。无论挂靠采取哪种形式,无固定资产所有权方均可被例如第三人来进行起诉,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挂靠必须有双方认可的合同或协议文本,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