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给员工的股权有以下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可以收购。
一、股权收购中要避免的行为具体有什么
股权收购中要避免以下行为: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什么人转让股份有限制
转让股份有限制,具体如下:
1、公司发起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新三板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新三板股权转让主要应注意以下方面: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新三板公司挂牌后,该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不满一年的,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转让。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3.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核心员工持股的转让限制。实践中,核心员工主要通过参与员工激励计划而持有公司股份,而在此类员工激励计划项下通常会对核心员工设置一定的持股锁定期。因此,这方面的限制主要取决于公司员工激励计划的内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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