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人能不能将承揽合同转让
承揽合同能不能转让,要看承揽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承揽人不能转让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
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的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不同之处。
承揽合同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
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点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区别于市场上其他同类物品,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完全承担风险。
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工作一般是由承揽人完成的,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的,承揽人可以将承揽工作转让给其他人完成,但要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158人看过
-
承揽协议是不是承揽合同
229人看过
-
承揽合同能不能口头
223人看过
-
个人能签订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延期能解约吗
68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承揽合同能转让吗
103人看过
-
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谁赔偿
211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能否变更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自行变更合同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能不能变更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变更合同,其有变更权。所谓定作人的合同变更权,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定作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变更承揽合同内容的权利。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通常可以变更承揽合同关于承揽工作要求的约定,其根源在于: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求完成一定工作最终向定作人交付一定工作成果的合同,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得到承揽人的劳动过程,而在
-
-
工作的时候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有哪些承揽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章1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一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
-
承揽合同承揽人一定要履行承揽义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
-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留置权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07-30《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如果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完成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承揽人为完成工作而垫付的其他费用,定作人也应当偿还。如果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等价款等义务的,承揽人有权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