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在实践中的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02:39 393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当无疑问。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合,法院判决仅就被保证人而作出,在执行中,被保证人履行不能,根据连带之债民法理论,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此点前述已有分析。现在的问题是,保证人既然被排除在判决效力之外,判决对之如何适用,亦即人民法院据以执行保证人财产的依据是什么?关于这一点,实践中有几种不同的做法:

一是重新以判决的方式确认连带债务人的责任;

二是裁定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

三是通知保证人在一定期限履行。

笔者认为第三种方式较为可行。第一种方式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第二种方式以裁定确认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似有不妥;第三种方式采用通知的形式表明保证人基于实体法律规定而受判决的约束,尽管判决本身并不对之适用。执行中,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依然是生效裁判。这可以认为是连带之债执行的诉讼法依据。连带之债的判决效力扩张及于保证人的事实,其理论基础仍源于连带之债理论,判决扩张的基础仍是保证人对保证债务的连带责任。

在民事执行中,判决的此种扩张性主要反映在判决未及连带债务人的情形,实践中通常限于以下几种:

(1)保证连带之债;

(2)第三人抵押连带之债;

(3)超越代理权的连带之债;

(4)合伙连带之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之债相关文章
  • 公告送达方式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民事诉讼法九十二条规定了公告送达方式。所谓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登载在报纸上或张贴于法院的公告栏中,并要求受送达人在法定期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定的诉讼行为。公告送达的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也使得法院在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办案,故各地法院在审判、执行中有较多的运用,具有很高的实践、实用价值。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增加,适用公告送达的案件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增加,同时为了追求审判的“高效率”,审判实践中对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公告内容、公告送达方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以致造成被适用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因未到庭应诉而不服裁判,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甚至上访等情况,给法院带来了不良影响,所以有必要对公告送达方式进行规范。公告送达方式在审判实践中适
    2023-06-11
    367人看过
  • 连带债务在雇员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实际应用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和承担——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俞志银〖案情〗原告:陈利金(被上诉人)被告:林均旺(上诉人)被告:福建省漳平市象湖半华村民委员会(被上诉人)2002年9月,漳平市象湖半华村为修建一条村林业公路,该村委会与林均旺签订了承包合同,由林均旺承包该村林业公路建设工程。2002年9月18日,陈利金受村委会的指派,到石钟砻(地名)指报道路界线,上午10时许,林均旺雇佣的挖掘机驾驶员在作业时,将一棵野梨树推倒,砸到陈利金的颜面部,陈利金受伤正欲跑开,又被挖掘机铲下的大石头压伤,造成陈利金身体多处部位骨折。后经医院治疗,仍给陈利金留下伤残。为此,陈利金以村委会与林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与林均旺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56798.69元,扣除二被告已支付28600元,二被告应再支付原告人民币28198.69元,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判决〗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经审
    2023-07-02
    401人看过
  • 仲裁时效中断之探讨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规定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制度。这样就导致了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不能因当事人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权利救济而中断,致使不少当事人在反复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是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的过程中,超过了60日的仲裁期限,从而使其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在当前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干部法律保护意识尚有待加强的情形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具体的案件中,出于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考虑,对一些事由按照时效中断制度来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事实上,关于劳动或人事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学界就一直呼声不绝。司法部门也已意识到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中就这样规定:仲裁申请期间因劳动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
    2023-06-06
    246人看过
  • 执行竞合在实践中的解决之道
    在解决这种冲突时,各国对此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优先主义、平等主义、团体优先主义三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才在执行竞合时实行优先主义,而在实行商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则在执行竞合时实行团体优先主义或平等主义。■具体到我国,应由先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者优先受偿,如其所采取的措施因各种法定原因而被解除,则由第二个采取措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依次递进。执行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根据各自不同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同一义务人的特定财产,并导致不同法律文书的执行相互排斥,各个权利人的请求无法同时满足的执行状态。一般地说,执行竞合的构成要件为:(1)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执行权利人;(2)执行对象是同一债务主体的特定财产,这种财产的数量不能满足不同权利人的执行请求;(3)不同权利人的执行依据是各自独立的生效法律文书;(4)数个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且未执行终结。在解决这种冲突中,究
    2023-06-06
    242人看过
  • 浅谈在实践中罚金刑的扩大适用问题
    罚金刑具有主刑和其他附加刑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刑事立法的发展,罚金刑在刑事制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加大了罚金刑的适用力度,使我国刑罚更加顺应当今世界潮流,更加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同各类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但是,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罚金的定义要正确适用罚金刑,首先要了解罚金的定义和内涵。什么是罚金,它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具有以下特征:(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的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
    2023-06-11
    453人看过
  •  连带责任在民法中的适用情况如何?
    侵权责任可以表现为连带责任,包括共同侵权、教唆、帮助他人侵权、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网络用户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具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侵权责任可以表现为连带责任:(1)如果有两人或更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他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5)网络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
    2023-11-01
    112人看过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是否都属于连带债务呢?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不一样。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一、连带清偿责任指什么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二、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已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人,可就超出应承担责任范围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无限责任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
    2023-03-08
    197人看过
  • 债权凭证在实践中有哪些作用
    2001年,债权凭证首先在浙江省各法院试行。浙江省高级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精神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法院尝试实行"债权凭证制度"。由于这一制度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执行"死案"、"难案"得到了解决,"债权凭证"做为一项能够"有效解决执行难"的新生事物,被各地法院在实践中推广使用,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承认和许可,从而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使用。并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发放债权凭证制度。(一)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制性发放或者留置送达的性质,因此,各地法院普通规定,债权凭证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方可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债权凭证。第二是必须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并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
    2023-04-23
    239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从我国学界的观点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上看,是采行广义上的的共同保证概念,且将共同保证与数人保证视为同一意义,再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类型。(一)在广义上界定共同保证的概念,则其基本特点与成立要件有二: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
    2023-03-10
    116人看过
  • 在实践中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逃跑是指行为者发现犯罪事实暴露或暴露,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或逃跑的行为。携带和逃跑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逃跑是没有意义的携带在逃跑的全过程中,两者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认定没有贪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怎么去定罪处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当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
    2023-08-07
    113人看过
  • 应对连带之债的方法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之债的效力有什么?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债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存在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给付,也不得以债权人所为的请求超过其应分担份额而为抗辩。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给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给付义务。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
    2023-07-07
    44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连带之债?连带债执行条件
    连带之债执行应有以下条件:1、连带之债必须合法存在。2、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3、有给付内容进行裁判。4、连带债务人未抗辩或提出异议。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
    2023-04-04
    109人看过
  • 区别连带债务和非真实连带债务的特点
    连带债务和非真实连带债务的区别:1、连带债务一般由各债务人主动约定,由于共同原因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一般是由于不同的原因被动地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2、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履行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债务人应当共同承担全部债务;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人只赔偿他们需要负责的债务,因为他们对债权人有不同的债务;3、连带债务人从一开始就有共同协议,产生连带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偿还全部债务责任;不是真正的连带债务人不是因为共同协议,所以没有真正的连带关系,债权人无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责任;4、连带债务人因共同原因产生债务,因此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分担金额。一旦偿还的债务超过应付金额,可以要求其他债务人赔偿,这是一种按比例分担的关系;不是真正的债务人只偿还应该负责的债务,没有共同分担的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对外效力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
    2023-07-02
    271人看过
  • 连带债务能否适用支付令
    一、连带债务能否适用支付令债权人请求连带债务的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的,就可以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二、导致终结程序及支付令失效情形1.支付令申请受理后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或单独对担保人提起诉讼。2.支付令发出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申请前,债权人撤回申请。4.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提出的书面异议成立的,包括:(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应当驳回申请情形的;(3)
    2023-06-1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更多>

    #连带之债
    相关咨询
    • 无限连带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有什么,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6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那么无限连带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有什么,怎么规定的?
    • 债权连带之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 债权凭证在实践中有哪些作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6
      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从上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
    • 实践中还有哪些实用的讨债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主要有:“诉前保全”讨债法、“诉中保全”讨债法、“先予执行”讨债法、“督促催”讨债法、“申请执行”讨债法、“寻查匿财”讨债法、“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司法”协助讨债法、“人性”讨债法、“人情”讨债法、“权力”讨债法、“拿短”讨债法、“群众”讨债法、“纠缠”讨债法、“自残”讨债法、“毁誉”讨债法、“曝光”讨债法、“诡辩”讨债法。
    • 与连带之债的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3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 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